当前位置: 主页 > 洞察 >   正文

一彬科技: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导读:一彬科技: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宁波一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资金,宁波一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7月22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 民币1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支出, 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一、募集资金相关情况

1、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宁波一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42号)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 通股(A股)3,093.34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17.00元/股,股票 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2,586.78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6,016.11万元,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6,570.67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3年2月27日划至 公司指定账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23年2月28日对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XYZH/2023HZAA1B0077” 《验资报告》。

2、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存储制度,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开户银行 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因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公司开立新的募集资金专户,

用于公司变更后的项目“年产900万套汽车零部件生产线项目”,本公司与募集资金 存放银行、保荐机构重新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发布 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并重新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3)。

3、募集资金变更情况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2024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及延期的 议案》,同意将原用于“汽车零部件(慈溪)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和“研发中心及 信息化升级项目”原承诺投入但尚未使用资金及累计理财收益和利息合计45,239.95 万元全部用于投资建设“年产900万套汽车零部件生产线项目”,项目延期至2028 年6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发布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 关于变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及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1)

4、募集资金的使用及余额情况

公司于2023年5月1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 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金额为人民币687.27万元(不含税),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注册会计师、保荐机构对此事项已发表明确的同意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发布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关于使用 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0)。

公司于2023年10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使 用不超过人民币3.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发布于深 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 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0)。

公司于2024年7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 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主营业务

相关的生产经营支出,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 详见公司发布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关于使用部分闲置 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2)。

公司于2024年10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 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发 布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8)。

公司于2025年7月1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 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主营业 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支出,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 容详见公司发布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关于使用部分闲 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9)。

公司于2025年10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使用不超过人民 币2.0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 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发布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关于 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2)

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尚未到期的理财产品金 额为4,500.00万元,未超过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的购买额度。

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已累计投入17,488.28万元,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的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存款余额为30,481.08万元(包含存款利息收入、银 行理财本金、银行承兑保证金)。

二、前次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2025年7月1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 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 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支出,使用期 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2026年7月13日,公司已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足额归还至募集资 金专用账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发布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 《关于归还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1)。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及期限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以及《公司章程》和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 降低财务成本,有效缓解公司流动资金的需求压力,优化公司财务结构,在保证募 集资金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前提下,结合公司自身的实际经营情况,公司拟使用不 超过人民币1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 营支出,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四、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合理性及必要性

公司本次根据实际生产经营的需要,计划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1亿元用于暂时 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解决暂时的流动资金需求。按目前一年期银行贷款市场利率 2.40%计算,可为公司节约财务费用约240万元,从而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降低 财务费用,提升经营效益。因此,使用1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是 合理和必要的。

五、关于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公司做出如下承 诺:

1、本次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会改变或变相改变募 集资金用途。

2、公司将在本次补充流动资金到期日之前,及时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3、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前十二个月不存在证券投

资等高风险投资行为,并承诺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不进行证 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不对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4、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 产经营使用,不通过直接或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 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

六、专项意见说明

1、审计委员会意见:

经审核,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的闲置募集资 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审批程序合规有效。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 动资金,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 降低公司的财务费用;不存在变相变更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及全体 股东利益。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 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2、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事 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本次部分闲置 募集资金临时用于补充与主营业务相关的流动资金,可以缓解公司流动资金压力, 降低财务成本,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补充流动资金所涉及的资金 总额和使用期限不存在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况。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部分闲置的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宁波一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 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宁波一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7月23日


声明:市场有风险,投资需谨慎。本文基于第三方数据库发布,不代表本网观点,任何在本文出现的信息均只作为参考,不构成个人投资建议。如有出入请以实际公告为准。

热点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