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焦点科技:关于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采用自主行权模式的提示性公告
焦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
行权期采用自主行权模式的提示性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特别提示:
1、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简称:焦点JLC3,期权代码:
037910。
2、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符合本次行权条件的1,105名激励对象在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共计4,721,779份,行权价格为21.34元/份。
3、本次行权采用自主行权模式。
4、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共三个行权期,第一个行权期实际可行权期限为2026年7月23日至2027年7月7日止。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手续已办理完成。
5、本次可行权股票期权若全部行权,公司股份仍具备上市条件。
焦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7月9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认为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已成就,同意满足行权条件的1,105名激励对象在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共计4,721,779份,行权价格为21.34元/份。
一、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说明
1、首次授予第一个等待期已届满根据《激励计划》,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在授权日起满12个月后,激励对象应在未来36个月内分三期行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时间为自股票期权首次授权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股票期权首次授权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第一个行权期的行权比例为30%。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权日为2025年7月8日,故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等待期已于2026年7月7日届满。
2、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达成情况说明
| 序号 | 本激励计划规定的行权条件 | 行权条件是否成就的说明 |
| 1 | 公司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3、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5、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 公司未发生左述情形,满足行权条件。 |
| 2 | 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4、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 | 全部激励对象未发生左述情形,满足行权条件。 |
| 员情形的;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 ||||||||
| 3 | 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本激励计划在2025年-2027年会计年度中,分年度对公司的业绩指标进行考核,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业绩考核目标为:以2024年净利润为基数,2025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20%。注:“净利润”指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但剔除本次及其它员工激励计划的股份支付费用影响的数值作为计算依据。 | 根据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的2025年年度报告,剔除本次及其它员工激励计划的股份支付费用影响后,公司2025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547,782,439.69元,以2024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为基数,2025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增长率为25.19%,满足行权条件。 | ||||||
| 4 | 个人层面业绩考核要求:根据《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激励对象只有在上一年度达到公司业绩目标以及个人绩效考核等级为A、B或C的前提下,全部或部分权益可以申请行权;全部或部分未能行权的权益,由公司注销。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根据公司内部绩效考核相关制度实施。激励对象个人考核评价结果按照四个考核等级进行归类,各考核等级对应的个人考核可行权比例如下: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39名离职人员已不具备激励资格外,剩余的1,106名激励对象中,1,083名激励对象的考核结果为A,对应可行权比例为100%;17名激励对象考核的结果为B,对应可行权比例为80%;5名激励对象考核的结果为C,对应可行权比例为50%;1名激励对象考核的结果为D,对应可行权比例为0%。综上,本次共有1,105名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绩效考 | ||||||
| 考核等级 | A | B | C | D | ||||
| 个人层面行权比例 | 100% | 80% | 50% | 0% | ||||
综上,董事会认为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已成就,同意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1,105名激励对象在第一个行权期内以自主行权方式行权,预计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4,721,779份(实际行权数量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为准),行权价格为21.34元/份。
二、本次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与已披露的股权激励计划差异情况说明
2025年7月8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对象名单及股票期权数量的议案》,由于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中有8名激励对象因离职等原因而不再满足成为激励对象的条件,1名激励对象因职务变更激励份额发生调整,公司董事会根据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相关授权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进行调整。调整后,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由1,153人调整为1,145人,授予的股票期权总份额不作调整,其中:首次授予部分由1,232.40万份调整为1,228.15万份,预留授予部分由
300.00万份调整为304.25万份,预留比例未超过本次激励计划拟授予权益总数的20%。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监事会对本次股票期权的调整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北京天驰君泰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2025年10月24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以2025年6月30日总股本317,235,869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6元(含税)。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后,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行权价格调整为:28.44元/份。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监事会对本次股票期权的调整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北京天驰君泰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2026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期权数量及行权价格的议案》,以2025年12月31日总股本317,235,869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7元(含
证券代码:002315证券简称:焦点科技公告编号:2026-034税),同时,公司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实施后,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总数由15,324,000份调整为19,921,200份,其中首次授予调整为15,965,950份,预留授予部分调整为3,955,250份;行权价格由28.44元/份调整为21.34元/份。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次股票期权的调整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北京天驰君泰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2026年5月18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次股票期权的预留授予发表了核查意见,本次实际授予的预留部分股票期权的数量为395.4392万份,剩余未授予的0.0858万份预留股票期权不再授予,并作废失效。北京天驰君泰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2026年7月9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注销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鉴于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中,39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23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层面绩效考核结果未完全达标,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全部或部分不得行权,公司合计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188,126份股票期权。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及注销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北京天驰君泰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除上述事项外,本次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内容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不存在差异。
三、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的行权安排
1、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简称:焦点JLC3,期权代码:037910。
2、股票期权行权的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人民币A
证券代码:002315证券简称:焦点科技公告编号:2026-034股普通股股票。
3、本期可行权激励对象及行权数量
| 姓名 | 职位 | 首次授予获授的股票期权数量(万份) | 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行权股票期权数量(万份) | 本期可行权数量占已获授期权的比例 | 本期可行权数量占目前总股本的比例 | 剩余未达到行权条件的股票期权数量(万份) |
| 黄良发 | 副董事长兼高级副总裁 | 39.00 | 11.70 | 30.00% | 0.03% | 27.30 |
| 顾军 | 财务总监 | 32.50 | 9.75 | 30.00% | 0.02% | 22.75 |
| 迟梦洁 | 职工董事兼董事会秘书 | 32.50 | 9.75 | 30.00% | 0.02% | 22.75 |
| 成俊杰 | 高级副总裁 | 26.00 | 7.80 | 30.00% | 0.02% | 18.20 |
| 核心管理人员、技术(业务)骨干(共计1,101人) | 1,449.1490 | 433.1779 | 29.89% | 1.05% | 1,014.4043 | |
| 合计(共1,105人) | 1,579.1490 | 472.1779 | 29.90% | 1.14% | 1,105.4043 | |
注:(1)原公司董事顾军先生已辞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职务;
(2)经公司第三届第三次职工代表大会审议投票,同意选举迟梦洁女士出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
(3)上表中所列首次授予获授的股票期权数量为经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调整后的股票期权数量,并且剔除了因离职而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以及因个人考核评价结果为D的激励对象的股票期权份额;
(4)上表中所列剩余未达到行权条件的股票期权数量为截至本次公告披露时首次授予部分尚未进入可行权期的股票期权数量之和;
(5)若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在完成行权登记前公司有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缩股或配股等事项,对应的股票期权数量将做相应的调整;
(6)本表合计数与各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存在差异,系舍去小数位所致。
4、本次可行权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21.34元/份。若在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完成行权登记前公司有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缩股、派息、配股或增发等事项,应对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5、本次行权采用自主行权模式。
6、首次授予第一个可行权期行权期限:2026年7月23日至2027年7月7日止。
7、可行权日必须为交易日,但不得在下列期间内行权:
(1)上市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五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十五日起算;
(2)上市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五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4)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如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上述期间相关法律法规发生变化的,本激励计划不得行权期间随法律法规变化而同步变化。
四、参与激励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告日前6个月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前6个月,参与激励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发生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五、本次行权专户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计划
本次行权所募集资金将存储于行权专户,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六、激励对象缴纳个人所得税的资金安排和缴纳方式
本次激励对象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资金来源于自筹资金,公司对激励对象本次行权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采用代扣代缴方式。
七、不符合条件的股票期权的处理方式
根据《激励计划》的规定,符合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必须在股票期权行权期内行权完毕。若符合行权条件,但未在规定的行权期内行权的该部分股票期权由公司注销。
八、本次行权的影响
1、对公司股权结构和上市条件的影响本次行权对公司股权结构不产生重大影响,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会发生变化。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结束后,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2、对公司经营能力和财务状况的影响本次行权相关股票期权费用将根据有关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的规定,在等待期内摊销,并计入相关费用,相应增加资本公积。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假设本期可行权的股票期权全部行权,公司总股本将增加472.1779万股,对公司基本每股收益及净资产收益率影响较小,具体影响以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数据为准。
3、选择自主行权模式对股票期权定价及会计核算的影响公司在授权日采用Black-Scholes模型(B-S模型)作为定价模型,确定股票期权在授权日的公允价值,根据股票期权的会计处理方法,在授权日后,不需要对股票期权进行重新估值,即行权模式的选择不会对股票期权的定价造成影响。
由于在可行权日之前,公司已经根据股票期权在授权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在行权日,公司根据实际行权数量,确认股本和股本溢价,同时将等待期内确认的“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转入“资本公积―资本溢价”,行权模式的选择不会对上述会计处理造成影响。因此,股票期权选择自主行权模式不会对股票期权的定价及会计核算造成实质影响。
九、其他事项说明
公司将在定期报告或临时报告中披露公司股权激励对象变化、股票期权重要参数调整情况、激励对象自主行权情况以及公司股份变动情况等信息。
特此公告。
焦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6年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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