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景业智能: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关于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核查意见
杭州景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核查意见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 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杭州景业智能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杭州景业智能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拟提交董事会审议 的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核,并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一、关于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审核意见
经对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来建良先生、章逸丰先生、朱艳秋女士、吴薇女士、 滕越女士的履历等任职资料进行审查,我们认为:上述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不存在 《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 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 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 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综上,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一致同意提名上述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作为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审核意见
经对独立董事候选人陆菁女士、金鑫女士、王越先生的履历等任职资料进行 审查,我们认为: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具备丰富的专业知识,其教育背景、工作 经历均能够胜任独立董事的职责要求。截至目前,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均未直接 或间接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公司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所规定的不能担 任公司董事的情形,具备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资格;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 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 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综上,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一致同意提名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作为公司第
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杭州景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2026 年7 月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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