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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晨环保: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导读:瑞晨环保: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上海瑞晨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上海瑞晨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于2026年7 月20日、7月21日、7月22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30%。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2、经公司自查并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核实,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 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化。

3、公司目前生产经营状况正常,主营业务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

4、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预约披露时间为2026年8月27日。目前2026年半年 度报告正处于编制阶段,未公开的定期业绩信息未向除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 所以外的第三方提供。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 要求,公司不存在需要披露业绩预告的情形。

5、公司股价处于历史高位,短期波动幅度较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决策, 审慎投资,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股票于2026 年7 月20 日、7 月21 日、7 月22 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 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3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 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异常波动的情况,公司董事会通过自查及通讯、书面问询的方 式,对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就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现将有关情况 说明如下:

(一)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二)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 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三)公司近期经营活动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四)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 息,也不存在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五)公司于2026 年7 月3 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一致 行动人股份减持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6-029),公司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陈万东先生的一致行动人上海馨璞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计划自 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方式减 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3,008,8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3%。本次减持 计划尚未开始实施,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公司股票交易 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六)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等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 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 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 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相关风险提示

(一)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二)公司2026 年半年度报告预约披露时间为2026 年8 月27 日。目前2026 年半年度报告正处于编制阶段,未公开的定期业绩信息未向除为公司审计的会计 师事务所以外的第三方提供。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 关规定要求,公司不存在需要披露业绩预告的情形。

(三)公司股价处于历史高位,短期波动幅度较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决 策,审慎投资,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

(四)公司郑重提醒投资者,投资者应充分了解股票市场风险及公司在定期 报告等已披露文件中披露的风险因素,审慎决策。

(五)公司发布的信息以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 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瑞晨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7 月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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