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长青科技: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常州长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常州长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通 知于2026年7月23日以当面宣读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本次会议采用紧急会议的 形式召集,召集人已在本次会议上做出了相应说明。会议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的 方式召开,会议由过半数的董事共同推举董事周银妹女士主持,本次会议应参会 董事9人,实际参会董事9人,部分高管列席会议,本次会议召集、召开程序符合 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表决通过如下议 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已经公司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及职工代表大会 选举产生,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会议审议通过选举周 银妹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 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为止。
周银妹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符 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不存在 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或尚未 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董 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6-034)。
二、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表决结果: 9 名同意,0 名反对,0 名弃权。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已经公司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及职工代表大会 选举产生,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 委员会。本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战略委员会:周银妹(主任委员)、陈思根、邓爽。
审计委员会:李晓琪(主任委员)、邓爽、陈枫。
提名委员会:邓爽(主任委员)、周银妹、李晓琪。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李晓琪(主任委员)、周银妹、邓爽。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 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为止,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将自 动失去委员资格。
以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 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 定要求的任职条件,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 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或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具体内容详见 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 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4)。
三、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为完善公司管理制度,科学使用人力资源,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 规定,本次会议审议通过聘任丁静为公司总经理,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 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为止,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前已经第五届董事 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丁静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符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不存在因 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或尚未有
明确结论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四、逐项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1、《聘任薛斌峰为公司副总经理》
2、《聘任张运宏为公司副总经理》
3、《聘任徐锋为公司副总经理》
为完善公司管理制度,科学使用人力资源,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 规定,本次会议审议通过聘任薛斌峰、张运宏及徐锋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三年, 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为止,该议案提交董事会 前已经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薛斌峰、张运宏及徐锋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 所纪律处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 职条件,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 案稽查或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五、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工程师的议案》
为完善公司管理制度,科学使用人力资源,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 规定,本次会议审议通过聘任李群力为公司总工程师,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 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为止,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前已经第五届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李群力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符
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不存在 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或尚未 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六、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
为完善公司管理制度,科学使用人力资源,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 规定,本次会议审议通过聘任凌芝为公司财务负责人,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 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为止,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前已经第五届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及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凌芝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符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不存在因 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或尚未有 明确结论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七、审议通过《关于董事长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的议案》
公司原董事会秘书徐海琴女士任期已届满,因工作内容调整,将不再担任董 事会秘书职务,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的日常运作及公司信息披露等工作的有序开展, 由董事长周银妹代行公司董事会秘书职责,代行时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 起不超过6 个月,公司董事会将按有关规定尽快聘任新的董事会秘书。
八、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为完善公司管理制度,科学使用人力资源,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 规定,本次会议审议通过聘任黄飞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 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为止。黄飞已于2023 年7 月取得董 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具备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所必须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 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前已经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黄飞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符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不存在因 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或尚未有 明确结论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董事 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6-034)。
九、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3、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常州长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7 月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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