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ST宏达: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导致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2211证券简称:ST宏达公告编号:2026-031
上海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导致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特别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方式为上海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
2、本次发行的对象为巨融(乌鲁木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巨融科技”),巨融科技实际控制人为林融升先生。
3、本次权益变动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控股股东将变更为巨融科技,实际控制人将变更为林融升,本次发行构成关联交易。
4、本次发行尚需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审核通过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本次发行能否获得相关批准或注册,以及获得相关批准或注册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股东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上海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于2026年7月23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相关公告。
(一)原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情况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为朱恩伟,其与一致行动人江苏伟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伟伦投资”)、龚锦娣、朱燕梅持股情况如下:
| 股东 | 与朱恩伟的关系 | 持股数量(万股) | 持股比例 |
| 朱恩伟 | 本人 | 9,741.06 | 22.52% |
| 伟伦投资 | 朱恩伟控制的企业 | 2,832.51 | 6.55% |
| 龚锦娣 | 朱恩伟之母亲 | 227.65 | 0.53% |
| 朱燕梅 | 朱恩伟之胞妹 | 106.05 | 0.25% |
| 合计 | 12,907.28 | 29.85% |
(二)本次发行完成后根据巨融科技与朱恩伟于2026年
月
日签署的《朱恩伟与巨融(乌鲁木齐)科技有限公司关于上海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巨融科技拟以协议转让的方式受让朱恩伟持有的上市公司21,623,789股股份,占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
5.00%。根据发行对象与上市公司签订的《上海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与巨融(乌鲁木齐)科技有限公司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之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以下简称“《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约定,假设本次发行数量为发行上限129,742,733股,本次发行完成前后,相关股东的持股情况如下:
单位:万股
| 项目 | 本次发行前 | 协议转让+本次发行后 | ||
| 持股数量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 | 持股比例 | |
| 巨融科技 | - | - | 15,136.65 | 26.92% |
| 朱恩伟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 | 12,907.28 | 29.85% | 10,744.90 | 19.11% |
| 朱恩伟 | 9,741.06 | 22.52% | 7,578.68 | 13.48% |
| 伟伦投资 | 2,832.51 | 6.55% | 2,832.51 | 5.04% |
| 龚锦娣 | 227.65 | 0.53% | 227.65 | 0.40% |
| 朱燕梅 | 106.05 | 0.25% | 106.05 | 0.19% |
综上分析,在前述假设测算下,本次发行完成后,巨融科技持股比例比朱恩伟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的公司19.11%股份多7.81%,可以对公司股东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同时根据巨融科技与朱恩伟签署的《巨融(乌鲁木齐)科技有限公司与朱恩伟关于上海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之合作框架协议》约定,本次发行完成后,朱恩伟与巨融科技一致同意并尽最大努力确保巨融科技成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并可采取包括但不限于朱恩伟及其一致行动人在符合减持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况下减持其届时所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巨融科技继续增持上市公司股份等届时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允许的其他方式以使巨融科技取得上市公司的控制权,保证上市公司控制权稳定,同时巨融科技能控制上市公司董事会过半数成员。故,本次发行完成后,上市公司的控制权将发生变化,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将变更为巨融科技,实际控制人将变更为林融升。
二、认购对象基本信息
(一)基本信息
| 企业名称 | 巨融(乌鲁木齐)科技有限公司 |
| 注册地址 | 新疆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炉院街333号盛世嘉业国际商贸城鞋都六楼6-7375室 |
| 法定代表人 | 林融升 |
| 注册资本 | 1,000.00万元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650103MAKFMUM099 |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
| 经营范围 | 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企业管理咨询;企业管理;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 成立日期 | 2026年6月3日 |
(二)股权结构及控制关系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巨融科技的股权结构图如下:
48.83%100%
100%
巨融科技
巨融科技北京巨融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巨融科技有限责任公司90%
| 90% | 10% |
郝国栋
郝国栋巨融能源(新疆)股份有限公司
巨融能源(新疆)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巨融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新疆巨融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84.99%
84.99%
林融升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北京巨融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为巨融科技的控股股东,林融升为巨融科技的实际控制人。
(三)最近三年主营业务情况
巨融科技成立于2026年6月3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尚未开展业务经营活动。
(四)最近一年的简要财务数据
巨融科技成立于2026年6月3日,无最近一年财务数据。
三、《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主要内容
公司已与巨融科技签署了《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协议主要内容包括股票的认购方式、认购价格、认购数量及金额、限售期、支付方式、协议的生效、违约责任条款等,协议的主要内容参见公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披露的《上海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之“第三节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摘要”。
四、所涉后续事项
(一)本次发行尚需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深交所审核通过及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本次发行能否获得相关批准或注册,以及获得相关批准或注册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
(二)本次权益变动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控股股东将变更为巨融科技,实际控制人将变更为林融升,本次发行构成关联交易。
特此公告。
上海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6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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