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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神华: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导读:中国神华: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601088证券简称:中国神华公告编号:临2026-051

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本次

股东会”)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7月23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朝阳区鼓楼外大街19号北京歌华开元大酒店二

层和厅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4,339
其中:A股股东人数4,338
境外上市外资股股东人数(H股)1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15,975,636,176
其中:A股股东持有股份总数15,376,493,707
境外上市外资股股东持有股份总数(H股)599,142,469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73.656306
其中:A股股东持股占股份总数的比例(%)70.893936
境外上市外资股股东持股占股份总数的比例(%)2.762370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会由本公司董事会召集,执行董事张长岩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

召开和表决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法》”)及《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列席5人,非执行董事康凤伟先生、李新华先生因公请假。

2、董事会秘书宋静刚先生列席了本次股东会;部分高管列席了本次股东会。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公司聘任2026年度外部审计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15,374,842,75699.9892631,249,4510.008126401,5000.002611
H股598,860,51599.95294000.000000281,9540.047060
普通股合计:15,973,703,27199.9879011,249,4510.007821683,4540.004278

2、议案名称:关于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15,374,372,04999.9862021,534,0580.009977587,6000.003821
H股597,349,01299.7006631,511,5000.252277281,9570.047060
普通股合计:15,971,721,06199.9754933,045,5580.019064869,5570.005443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A股股东的表决情况

1、非累积投票议案

议案序号议案名称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1关于公司聘任2026年度外部审计师的议案198,885,11499.1767311,249,4510.623056401,5000.200213
2关于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198,414,40798.9420071,534,0580.764978587,6000.293015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会议案均为普通议案,均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律师:唐丽子、杨楠

(二)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现场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承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命

总会计师、董事会秘书

宋静刚2026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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