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主页 > 洞察 >   正文

湘佳股份: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导读:湘佳股份: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债券代码:127060

债券简称:湘佳转债

湖南湘佳牧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以现场投票以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3.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股东会届次:公司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股东会的主持人:董事长喻自文先生

(4)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5)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 年7 月23 日(星期四)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

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 年7 月23 日 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

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7 月23 日上午9:15 至下午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6)会议的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7)会议地点:湖南省石门县二都街道陈氏祠社区九峰路湖南湘佳牧业股 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2、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25 人,代表股份100,114,884 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49.2706%。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8 人,代表股份98,978,438 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48.7113%。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17 人,代表股份1,136,44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5593%。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20 人,代表股份9,053,446 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4556%。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3 人,代表股份7,917,000 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3.8963%。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17 人,代表股份1,136,44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5593%。

(3)其他人员出席情况

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股东会,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 次股东会。

公司聘请的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律师邓争艳女士、张熙子女士现场对本次股 东会进行见证。

二、议案的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对以下议案进行了 表决:

1、审议《关于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湘佳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9,745,01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306%;反对339,57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392%; 弃权30,294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303%。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8,683,57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9146%;反对339,57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7508%;弃权30,294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346%。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律师邓争艳女士、张熙子女士见证了本次股东会并出具 了法律意见书,其结论意见如下:本次股东会的召集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 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 效。

四、备查文件

1、湖南湘佳牧业股份有限公司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决议;

2、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关于湖南湘佳牧业股份有限公司2026 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湖南湘佳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7 月24 日


声明:市场有风险,投资需谨慎。本文基于第三方数据库发布,不代表本网观点,任何在本文出现的信息均只作为参考,不构成个人投资建议。如有出入请以实际公告为准。

热点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