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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天热电:关于法库200MW风力发电项目获得核准批复的公告

导读:惠天热电:关于法库200MW风力发电项目获得核准批复的公告

沈阳惠天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法库200MW 风力发电项目获得核准批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获得核准批复项目的投资估算金额已达到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标准,后续 正式投资建设前公司将另行召开董事会、股东会进行审议,经董事会、股东会审议通过 后方可实施。后续,公司将及时披露上述项目的有关进展情况,具体信息以公司在《中 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投资者 审慎关注、注意投资风险。

沈阳惠天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惠天热电”)于日前取得了沈 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下简称“沈阳市发改委”)出具的《关于惠天热电法库200MW 风力发电项目核准的批复》(沈发改核字[2026]16 号)。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核准批复主要内容

1.项目名称:惠天热电法库200MW 风力发电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

2.项目代码:2507-210100-04-01-974053

3.项目建设地点:沈阳市法库境内。

4.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拟安装23 台单机容量8.35 兆瓦及1 台单机容量7.95 兆 瓦的风电机组,配套建设220 千伏升压站1 座。

5.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约94829.58 万元,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

6.本核准文件自印发之日起有效期限2 年。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有关内 容进行调整,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沈阳市发改委提出申请,沈阳市发改委将根据项目具 体情况,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项目单位应在核准文 件有效期届满前的30 个工作日之前书面向沈阳市发改委申请延期。项目在核准文件有 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按规定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核准文 件自动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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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项目开工建设前置条件以及对公司的影响

1.鉴于本项目的投资估算金额已达到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标准,后续正式投资 建设前公司将另行召开董事会、股东会进行审议,经董事会、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 施。后续,公司将及时披露本项目的有关进展情况。

2.本项目有利于提升公司绿色能源建设步伐,提升公司综合实力,进一步强化公司 的主营业务盈利能力,更好保障公司稳健、可持续发展。

3.鉴于项目仍存在诸多不确定因素,敬请广大投资者审慎关注、注意投资风险。

4.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具体信 息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信息为 准。

三、备查文件

《关于惠天热电法库200MW 风力发电项目核准的批复》(沈发改核字[2026]16 号)

特此公告。

沈阳惠天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7 月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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