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鸿利智汇: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鸿利智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鸿利智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 年7 月23 日召开的第六 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现将有关情 况公告如下:
经公司董事长、总裁李俊东先生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公司董事会同意 聘任邬慧海先生为公司副总裁,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届 满之日止。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邬慧海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邬慧 海先生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 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特此公告。
附件:邬慧海先生简历
鸿利智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7 月23 日
附件:
邬慧海先生简历
邬慧海,1971 年10 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广 东省汽车协会专家库专家,广东省科技业务管理评审专家,广州市花都区高层次人才, 华南理工大学工商管理学院MEM 专业学位研究生校外导师。曾任马涅蒂・马瑞利供应 商质量经理、研发项目总监、副总经理、工厂总经理、电子事业部中国区总经理;任 马瑞利全球副总裁、电子事业部中国区总裁;任武汉光庭信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 级副总裁、首席运营官、欧美事业部总经理、广州公司总经理。
截至目前,邬慧海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 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董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 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管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 交易所确定为市场禁入者或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 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 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经公司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具备高管的任职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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