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弘景光电: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广东弘景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众环专字(2026)060013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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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鉴证报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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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证报告第1页共2页
关于广东弘景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
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众环专字(2026)0600132号
广东弘景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广东弘景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弘景光电公司”)截至2026年6月30日止的《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执行了鉴证工作。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印发的《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7号》的规定,编制《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以及为我们的鉴证工作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实物证据、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口头证言以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证据,是弘景光电公司董事会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提出鉴证结论。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工作,该准则要求我们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计划和执行鉴证工作以对《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抽查会计记录、重新计算相关项目金额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提出鉴证结论提供了合理的基础。我们认为,后附的广东弘景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6年6月30日止的《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已经按照《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7号》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广东弘景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6年6月30日止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鉴证报告仅供广东弘景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用途。我们同意本鉴证报告作为弘景光电公司申请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必备文件,随其他申报材料一起上报。
广东弘景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印发的《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7号》,广东弘景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编制了截至2026年6月30日止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
一、前次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的数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4〕1747号文同意注册,本公司于中国境内首次公开发行A股,并于发行完成后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本公司已于2025年3月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发行A股15,886,667股,面值为每股人民币1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41.90元,收到股东认缴股款共计人民币66,565.13万元,扣除券商承销佣金及其他发行费用后实际净筹得募集资金人民币59,372.58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5年3月10日汇入本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其到位情况业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众环验字(2025)0600006号验资报告验证。
2025年3月,公司及子公司弘景光电(仙桃)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弘景仙桃”)与保荐人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及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四方监管协议》,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报告期内协议的履行状况良好。
(二)前次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中存放情况
截至2026年6月30日止, 前次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中的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公司名称 | 开户行 | 账号 | 2026年6月30日余额 | 备注 |
| 广东弘景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银行中山张家边支行 | 704279877458 | 10,743.21 | 募集资金专户 |
| 广东弘景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科技支行 | 44319801040008986 | 2,247.85 | 募集资金专户 |
| 广东弘景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兴业银行中山分行营业部 | 396000100101068214 | 0.00 | 募集资金专户(已销户) |
| 公司名称 | 开户行 | 账号 | 2026年6月30日余额 | 备注 |
| 广东弘景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高科技支行 | 44050178050400001140 | 3,788.58 | 募集资金专户 |
| 广东弘景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高科技支行 | 44050278050400000026 | 0.00 | 募集资金理财户 |
| 广东弘景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银行中山张家边支行 | 709480132565 | 0.00 | 募集资金理财户 |
| 广东弘景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中信银行中山开发区科技支行 | 8110901012001872477 | 0.00 | 募集资金理财户 |
| 广东弘景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石岐支行 | 9550880250921700129 | 0.00 | 募集资金理财户 |
| 广东弘景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中山金鹰广场营业部 | 823700016843 | 0.00 | 募集资金理财户 |
| 广东弘景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山中山三路证券营业部 | 230853 | 0.00 | 募集资金理财户 |
| 广东弘景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 | 220000175491 | 0.00 | 募集资金理财户 |
| 广东弘景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 339300002222 | 0.00 | 募集资金理财户 |
| 广东弘景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武汉精武路证券营业部 | 2335005090 | 0.00 | 募集资金理财户 |
| 弘景光电(仙桃)科技有限公司 | 中国银行 仙桃仙源支行 | 579487890495 | 713.34 | 募集资金专户 |
| 合计 | 17,492.99 | |||
二、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1、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情况
(1)根据本公司公开发行股票(A股)招股说明书披露的 募集资金运用方案,本次A股发行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使用计划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序号 | 项目名称 | 投资总额 | 拟投入募集资金 |
| 1 | 光学镜头及模组产能扩建项目 | 28,923.00 | 28,923.00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投资总额 | 拟投入募集资金 |
| 2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7,342.17 | 7,342.17 |
| 3 | 补充流动资金 | 12,500.00 | 12,500.00 |
| 合计 | 48,765.17 | 48,765.17 | |
(2)公司募投项目调整后的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序号 | 项目名称 | 投资总额 | 拟投入募集资金 |
| 1 | 光学镜头及模组产能扩建项目 | 86,584.11 | 39,530.41 |
| 2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7,342.17 | 7,342.17 |
| 3 | 补充流动资金 | 12,500.00 | 12,500.00 |
| 合计 | 106,426.28 | 59,372.58 | |
(3)前次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项目 | 金额 |
| 募集资金总额 | 66,565.13 |
| 减:发行费用 | 7,192.55 |
| 募集资金净额 | 59,372.58 |
| 减: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 | 14,411.23 |
| 2025年度投入金额 | 6,016.47 |
| 2026年1-6月投入金额 | 9,452.16 |
|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12,500.89 |
| 加:利息收入、理财收益扣除手续费 | 486.31 |
| 应结余募集资金 | 17,478.14 |
|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 | 17,492.99 |
注:发行费用印花税14.85万元已用自有资金进行支付,未进行置换,实际结余募集资金包含该笔金额。截至2026年6月30日,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对照情况见附件1“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前次募集资金变更情况
公司于2025年11月1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2025年12月5日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光学镜头及模组产能扩建项目”变更实施地点、实施方式、调整投资金额、延期并使用超募资金追加投资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
投项目“光学镜头及模组产能扩建项目”的子项目“中山生产基地产能扩建项目”整体变更为“弘景光电研发制造总部基地建设项目(一期)”,该子项目实施地点由“中山市火炬开发区勤业路27号”及“中山市火炬开发区建业西路28号电子基地加速器厂房”变更为“中山市火炬开发区沿江东二路6号”,实施方式由“租赁房产改建”变更为“购地新建厂房”;“光学镜头及模组产能扩建项目”总投资金额由28,923.00万元增加至86,584.11万元,其中募集资金投资39,530.41万元(含超募资金10,607.41万元),其余部分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注入,调整内部投资结构,项目建设期由2年延期至3年,同时使用超募资金10,607.41万元追加投资。
变更原因如下:原募投项目“光学镜头及模组产能扩建项目”包括两个子项目,即“中山生产基地产能扩建项目”和“仙桃生产基地产能扩建项目”,其中“中山生产基地产能扩建项目”原计划对现有租赁厂房的生产车间进行升级改造。从整体战略发展布局出发,综合考虑公司长远规划及市场发展前景,公司拟将子项目“中山生产基地产能扩建项目”变更为“弘景光电研发制造总部基地建设项目(一期)”,新项目计划在中山取得土地使用权并新建研发制造总部基地,将原有生产线纳入整体建设规划中,同时购置新生产线,进一步扩大光学镜头及摄像模组的产能。公司现有厂房物理空间不足,将限制未来的产能扩张,后续若产能需求持续增长,则需再次寻找租赁场地,将增加公司的生产管理成本。本次募投项目调整后,公司可有效解决生产经营场地长期租赁的现状,提升公司经营的稳定性,避免后续无法按期续签或租金波动的风险;同时,公司可以根据实际需要扩建产线,不再受物理空间的限制。综上,本次对募投项目“光学镜头及模组产能扩建项目”进行调整,符合公司的实际需要及发展规划,有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和盈利能力,实现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
3、前次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投资总额的差异说明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投资项目 | 项目 总投资 | 承诺募集资金投资总额 | 实际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差异 金额 | 差异原因 |
| 光学镜头及模组产能扩建项目 | 28,923.00 | 28,923.00 | 17,729.79 | 11,193.21 | 建设中 |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7,342.17 | 7,342.17 | 5,141.98 | 2,200.19 | 建设中 |
| 补充流动资金 | 12,500.00 | 12,500.00 | 12,500.89 | -0.89 | 利息收入 |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48,765.17 | 48,765.17 | 35,372.66 | 13,392.51 | |
| 超募资金投向 | |||||
| 光学镜头及模组产能扩建项目 | 10,607.41 | 10,607.41 | 7,008.10 | 3,599.31 | 建设中 |
| 投资项目 | 项目 总投资 | 承诺募集资金投资总额 | 实际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差异 金额 | 差异原因 |
|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 10,607.41 | 10,607.41 | 7,008.10 | 3,599.31 | |
| 合 计 | 59,372.58 | 59,372.58 | 42,380.76 | 16,991.82 |
4、已对外转让或置换的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1)2025年4月25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13,755.43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保荐人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对此置换事项出具核查意见。上述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情况业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鉴证,并由其出具《鉴证报告》(众环专字(2025)0600024号)。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已完成先期投入置换。
(2) 2025年8月15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资金、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及外汇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为提高运营管理效率,在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过程中,根据实际情况使用自有资金、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及外汇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至公司自有资金账户进行置换。保荐人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对此置换事项出具核查意见。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部分自筹资金支付募投项目资金1,405.94万元。
5、临时闲置募集资金及未使用完毕募集资金的情况
2025年3月21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5,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及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含本数)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议案已于2025年4月8日经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
2026年4月16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及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含本数)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
序号承诺投资项目实际投资项目
募集前承诺投资金额
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
实际投资金额
募集前承诺投资金额
募集后承诺投资金
额
实际投资金额
实际投资金额与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的差
额
光学镜头及模组产能扩建项目
光学镜头及模组产能扩建项目
28,923.00 28,923.00 17,729.79 28,923.00 28,923.00 17,729.79 11,193.212028/3/31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7,342.17 7,342.17 5,141.98 7,342.17 7,342.17 5,141.98 2,200.192028/3/31
补充流动资金补充流动资金12,500.00 12,500.00 12,500.89 12,500.00 12,500.00 12,500.89 -0.89 -48,765.17 48,765.17 35,372.66 48,765.17 48,765.17 35,372.66 13,392.51
光学镜头及模组产能扩建项目
光学镜头及模组产能扩建项目
10,607.41 10,607.41 7,008.10 10,607.41 10,607.41 7,008.10 3,599.312028/3/3110,607.41 10,607.41 7,008.10 10,607.41 10,607.41 7,008.10 3,599.3159,372.58 59,372.58 42,380.76 59,372.58 59,372.58 42,380.76 16,991.82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超募资金投向超募资金投向小计合计
42,380.76
9,693.85/
32,686.91/其中:2026年1-6月
附件1: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总额59,372.58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42,380.7610,607.41
项目达到 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或截止日项目完工程度)投资项目募集资金投资总额截止日募集资金累计投资额
各年度使用募集资金总额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17.87%
2025年
附件2:
序号项目名称2023年度2024年度2025年度
光学镜头及模组产能扩建项目 不适用
年均净利润12,793.31万元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补充流动资金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截止日累计实
现效益
|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 |
|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
实际投资项目
截止日投资项目累
计产能利用率
承诺效益
最近三年实际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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