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宸展光电: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核查意见
部分股票期权的核查意见宸展光电(厦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7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宸展光电(厦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宸展光电(厦门)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等有关规定,对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注销部分股票期权进行核查,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根据《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鉴于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原激励对象中有1名激励对象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
0.7443万份股票期权将予以注销;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四个行权期已于2026年7月22日届满,截止到期日共有8名激励对象合计8.8925万份股票期权未行权,该部分股票期权不得行权并将由公司注销;综上,本次共计注销首次授予股票期权
9.6368万份。
上述注销事项符合《管理办法》及公司《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涉及的激励对象准确,应注销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无误,且该事项履行的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注销该部分股票期权。
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涉及的激励对象名单如下表所示:
| 姓名 | 职务 | 应注销的股票期权数量(万份) | 注销原因 |
| 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骨干(1人) | 0.7443 | 离职 | |
| 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骨干(8人) | 8.8925 | 第四个行权期内未行权 | |
| 合计 | 9.6368 | ― | |
宸展光电(厦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年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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