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宸展光电: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导读:宸展光电: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宸展光电(厦门)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宸展光电(厦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宸展光电”)第三届董事会第 十八次会议通知于2026 年7 月17 日以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6 年7 月23 日在公司 会议室,以现场结合视频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8 人,实到董事8 人。会议 由董事长蔡宗良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高管列席了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和《宸展光电(厦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法 律法规、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董事认真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

鉴于公司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于2026 年6 月1 日实施完毕,公司董事会根 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宸展光电(厦门)股份有限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 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及公司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对2021 年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进行相应调整。经过调整,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的行权价格由14.59 元/份调整为14.09 元/份。

根据公司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调整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 划行权价格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 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2021 年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4)。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鉴于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原激励对象中有1 名激励对 象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0.7443 万份股票期权将予以注销。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已于2026 年5 月11 日 届满,截止到期日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内可行权的股票期权全部行权完毕;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四个行权期已于2026 年7 月22 日届满, 截止到期日共有8 名激励对象合计8.8925 万份股票期权未行权,该部分股票期权不得 行权并将由公司注销。

综上,本次共计注销首次授予股票期权9.6368 万份。

根据公司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上述股票期权注销事项经董事会审 议通过后生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 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注销2021 年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5)。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案》

鉴于公司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于2026 年6 月1 日实施完毕,公司董事会根 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宸展光电(厦门)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对2024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进行相应调整。经过调整,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的回购价格由7.66 元/股调整为7.16 元/股。

根据公司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激励计划调整回购价格事项经董事会 审议通过后生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 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2024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6)。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 议案》

鉴于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中有6 名激励对象已离职,不 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拟回购前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 股票26.46 万股;鉴于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在职激励对象中,4 名 激励对象2025 年度个人绩效评价结果为优秀(B),因此其已获授但第一个解除限售 期不得解除限售的0.3280 万股限制性股票将进行回购注销;鉴于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首次授予的在职激励对象中,11 名激励对象2025 年度个人绩效评价结果为优秀 (B),对应的个人考核解除限售比例为90%,11 名激励对象2025 年度个人绩效评价 结果为称职(C),对应的个人考核解除限售比例为80%,3 名激励对象2025 年度个 人绩效评价结果为不合格(D),对应的个人考核解除限售比例为0%,因此其已获授 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不得解除限售的9.3345 万股限制性股票将进行回购注销。

综上,本次拟回购注销的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数量共计35.7945 万股、预留授 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数量共计0.3280 万股,合计回购注销36.1225 万股限制性股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 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注销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7)。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 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宸展光电(厦门)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宸展光电(厦门)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 认为,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 已经成就,董事会同意为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110 名激励对象办理首次授予部分第二 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相关事宜,可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共计129.3705 万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 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4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编 号:2026-038)。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 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宸展光电(厦门)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宸展光电(厦门)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 认为,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 已经成就,董事会同意为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36 名激励对象办理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 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相关事宜,可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共计58.9320 万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 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4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编 号:2026-039)。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预计2026 年度为下属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根据2026年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新增为全资子公司宸展贸易(厦门)有限公司 就其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事项提供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的担保。

同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士在股东会审批通过的总担保额度范 围内、授权期内发生的相关担保事项进行签批及签署相关担保文件,并授权公司董事 长或其授权人士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在股东会审批通过的总担保额度范围内对担保额度 进行调配。本次担保的实际担保金额、种类、期限等以具体合同为准,由公司与被担 保方根据业务需要,在前述额度范围内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协商确定,担保额度可循环 使用。

前述决议和授权有效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如果单笔担保的存续期超 过了决议和授权的有效期,则决议和授权的有效期自动顺延至该笔担保终止时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 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新增预计 2026 年度为下属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0)。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2026 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及控股公司的生产经营需要,综合考虑公司资金安排,公司及其控股 公司拟增加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增加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 亿元(或等值 外汇),主要包括但不限于项目资金贷款、流动资金借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票 据、开立国际信用证、开立国内信用证和贸易融资等授信业务以及办理国际结算和国 内结算中涉及授信的其它业务,利率以银行通知为准。上述授信额度最终以相关银行 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需求决定。

本议案经审议通过后,2026 年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 额度合计为不超过人民币22 亿元(或等值外汇)。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 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增加2026 年 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1)。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为进一步优化公司治理结构、提升公司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有效性、适应公司 经营需要,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同意将董事会席位由8 名变更为7 名,并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 现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同时,提请股东会授权高 级管理层及其授权的其他人士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 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修订<公司章 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2)。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26 年8 月10 日(星期一)下午16:00 在厦门市集美区杏林南路60 号 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 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6 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44)。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宸展光电(厦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7 月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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