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圣诺生物:关于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导读:圣诺生物:关于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成都圣诺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 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成都圣诺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 年7 月7 日 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并于2026 年7 月8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 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 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内部制度的有关规定,公 司对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采取了充分必要 的保密措施,对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了登记。根据《管理办法》《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4 号―― 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通过中国证券 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对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在本激励计 划草案公开披露前6 个月内(即2026 年1 月7 日至2026 年7 月7 日,以下简称 “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自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核查的范围与程序

1、核查对象为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

2、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均填报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3、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就核查对象在自查期 间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进行了查询,并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 司出具了书面的查询证明。

二、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说明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 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及《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在本激励计划自查期间, 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具体情况如下:

在自查期间,中介机构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财富证 券”)的自营账户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经核查,东方财富证券建立了信息 隔离墙制度并切实执行,相关买卖股票行为系其自营业务部门在严格遵守信息隔 离墙制度的前提下,基于独立投资策略进行的股票交易行为,相关部门未获本次 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情形。

除以上中介机构外,核查对象中的其他人员在自查期间均不存在买卖公司股 票的行为。

三、结论

公司在策划本激励计划事项过程中,严格按照《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 规以及其他公司内部制度,严格限定参与策划讨论的人员范围,对接触到内幕信 息的相关公司人员及中介机构及时进行了登记,并采取相应保密措施。

经核查,在自查期间,未发现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本激励计划 有关内幕信息进行交易或泄露本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的情形。所有核查对象的 行为均符合《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均不存在内幕交易的行为。

特此公告。

成都圣诺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7 月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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