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河钢股份: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河钢股份有限公司分配股利的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债券简称:25 河钢KY1
债券代码:524435.SZ
关于河钢股份有限公司分配股利的 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债券受托管理人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7 月
重要声明
本报告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 为准则》、河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公司”)就存续公司债 券与受托管理人签署的《河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 债券之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以下简称“《受托管理协议》”)、《河钢股份有 限公司2025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之持有人会议规则》(以下简称 “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及其它相关信息披露文件以及发行人出具的相关说明 文件和提供的相关资料等,由受托管理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 信证券”或“受托管理人”)编制。中信证券编制本报告的内容及信息均来源发 行人提供的资料或说明。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 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中信证券所作的承诺 或声明。
中信证券作为“河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科技创新 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的受托管理人,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 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等相关规则,与发行人《河钢股份有 限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河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 告》,现就公司债券重大事项报告如下:
一、重大事项
根据发行人2026年6月18日披露的《河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 公告》以及2026年7月17日披露的《河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 告》,发行人发生的重大事项如下:
2026年6月17日,发行人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 案。发行人将向截止股权登记日(2026年7月22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 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发行人全体股东分配 利润。
根据发行人已发行的“25河钢KY1”《募集说明书》中“第二节发行概况”, “强制付息事件:付息日前12个月内,发生以下事件的,发行人不得递延当期利 息以及按照约定已经递延的所有利息及其孳息:(1)向普通股股东分红;(2) 减少注册资本。”。
二、影响分析和应对措施
上述分红派息实施事项属于发行人正常利润分配,不会对发行人日常管理、 生产经营及偿债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发行人本次分配股利已触发前述债券的 强制付息事件,特此提醒投资者注意。发行人将提前做好“25河钢KY1”的利息 支付相关准备工作,确保按时足额付息。
中信证券作为“25河钢KY1”的债券受托管理人,为充分保障债券投资人的利 益,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在获悉相关事项后,及时与发行人进行了沟通, 并出具本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中信证券后续将密切关注发行人对债券的本息偿付情况以及其他对债券持 有人利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并将严格按照《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 《募集说明书》及《受托管理协议》等规定和约定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
特此提请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请投资者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关于河钢股份有限公司分配股利的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之盖章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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