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物产金轮:关于董事长提议回购公司股份的提示性公告
公告编码:2026-031
物产中大金轮蓝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长提议回购公司股份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物产中大金轮蓝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6 年7 月23 日收到董事长朱清波先生(以下简称“提议人”)提交的《关于提议物 产中大金轮蓝海股份有限公司回购公司股份的函》,具体内容如下:
一、提议人的基本情况及提议时间
1.提议人:公司董事长朱清波先生
2.提议时间:2026 年7 月23 日
二、提议回购股份的原因和目的
为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稳定及提升公司价值,基于对 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公司董事长朱清波先生提议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 购部分公司股份,回购股份拟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后续如有用于股权 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用途,亦可考虑将全部或部分回购股份用途调整为用于股权 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所回购股份将按照监管规则进行处置,在规定期限内未按 约定用途实施的部分将依法予以注销。
三、提议内容
1.回购股份的种类: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回购股份的用途: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后续如有用于股权 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用途,亦可考虑将全部或部分回购股份用途调整为用于股权 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
3.回购股份的方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 股份回购。
4.回购股份的价格:回购价格上限不高于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
决议前3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具体以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股 份方案为准。
5.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人民币3000 万元(含)-6000 万元(含),具体以 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股份方案为准。
6.回购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
7.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3 个月内。拟回购股份 将在符合所有适用的法律、法规及公司股票上市地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相关规则 的前提下进行,具体以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股份方案为准。
四、提议人在提议前六个月内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
提议人朱清波先生在本次提议前六个月内不存在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况。
五、提议人在回购期间增减持计划的说明
提议人朱清波先生在未来回购期间暂无增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若后续有相 关增减持计划,其将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配合公司履行信息披 露义务。
六、提议人承诺
提议人朱清波先生承诺:将积极推动公司尽快召开董事会审议回购股份事项, 并将在董事会上对公司回购股份议案投赞成票。
七、风险提示
公司将根据上述提议尽快制定合理可行的回购股份方案,鉴于公司本次回购 股份事项尚需经过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审议通过后的最终方案可能与本次公告 内容存在差异,请以经公司董事会最终审议通过的方案为准。公司将按照相关规 定履行审批程序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上述回购股份事项目前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 资风险。
特此公告。
物产中大金轮蓝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7 月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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