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建投能源: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河北建投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属于执行国家统一的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 交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 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情况
2025 年12 月5 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 第19 号>的通知》(财会[2025]32 号),对“关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中补偿性资产的会计处理”、“关于处置原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 得子公司时相关资本公积的会计处理”、“关于采用电子支付系统结算 的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及 相关披露”、“关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的权益工具的披露”等内容进行了规范及明确。本解释自2026 年1 月 1 日起施行。
2026 年6 月4 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20 号>的通知》(财会[2026]7 号),对“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 特征的评估”、“关于货币缺乏可兑换性时的会计处理及相关披露”等 内容进行了规范及明确。本解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2026 年1 月1 日
至本解释施行日新增的本解释规定的业务,企业应当根据本解释进行调 整。
(二)变更前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1、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 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 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2、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 号》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20 号》的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 按照财政部前期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 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 定执行。
(三)变更日期
公司按照上述文件规定的施行时间执行变更后的相关会计政策。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变更。 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 成果。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 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 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河北建投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 年7 月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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