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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井股份:关于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股份暨后续增持计划的公告

导读:松井股份:关于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股份暨后续增持计划的公告

证券代码:

688157证券简称:松井股份公告编号:

2026-032

松井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股份暨后续

增持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增持情况

松井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通知,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熊开阔先生通过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11,81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063%。

?后续增持计划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及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公司董事、副总经理缪培凯先生,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熊开阔先生拟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月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允许方式(含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等)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增持金额各不低于人民币

80.00万元且不超过

120.00万元。

近日,公司收到董事、副总经理缪培凯先生及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熊开阔先生分别发来的《关于增持公司股份暨后续增持计划的告知函》。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信心及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熊开阔先生于2026年7月23日通过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11,810股,并拟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月内继续增持;缪培凯先生拟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月内增持股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增持主体名称缪培凯
增持主体身份控股股东、实控人?是?否控股股东、实控人的一致行动人?是?否直接持股5%以上股东□是?否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是?否?其他:__________
增持前持股数量301,046股
增持前持股比例(占总股本)0.16%
本次公告前12个月内增持主体是否披露增持计划?是(增持计划完成情况:)?否
本次公告前6个月增持主体是否存在减持情况?是?否

增持主体名称

增持主体名称熊开阔
增持主体身份控股股东、实控人?是?否控股股东、实控人的一致行动人?是?否直接持股5%以上股东□是?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是?否?其他:__________
增持前持股数量0股
增持前持股比例(占总股本)0%
本次公告前12个月内增持主体是否披露增持计划?是(增持计划完成情况:)?否
本次公告前6个月增持主体是否存在减持情况?是?否

上述增持主体不存在一致行动人。

二、本次增持情况

增持主体名称熊开阔
增持股份种类公司A股股份
增持股份实施期间2026年7月23日
增持股份方式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本次增持股份数量11,810股
增持后持股数量11,810股
增持后持股比例(占总股本)0.0063%

三、后续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增持主体名称缪培凯
拟增持股份目的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及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
拟增持股份种类公司A股股份
拟增持股份方式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允许的方式(含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等)
拟增持股份金额80.00万元~120.00万元
拟增持股份数量以实际发生为准
拟增持股份比例(占总股本)以实际发生为准
拟增持股份价格本次增持计划不设定价格区间,增持主体将基于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专业判断,并结合资本市场情况,择机实施增持计划。
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期间2026年7月24日~2026年10月24日
拟增持股份资金来源自有及自筹资金
拟增持主体承诺增持主体承诺本次增持实施过程中,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敏感期交易及权益变动等的相关规定,并在增持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公司股份。

增持主体名称

增持主体名称熊开阔
拟增持股份目的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及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
拟增持股份种类公司A股股份
拟增持股份方式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允许的方式(含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等)
拟增持股份金额80.00万元~120.00万元
拟增持股份数量以实际发生为准
拟增持股份比例(占总股本)以实际发生为准
拟增持股份价格本次增持计划不设定价格区间,增持主体将基于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专业判断,并结合资本市场情况,择机实施增持计划。
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期间2026年7月24日~2026年10月24日
拟增持股份资金来源自有及自筹资金
拟增持主体承诺增持主体承诺本次增持实施过程中,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敏感期交易及权益变动等的相关规定,并在增持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公司股份。

四、增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本次增持计划可能受资本市场环境、政策变化、资金安排等因素影响,导致无法如期完成或未达预期。公司将根据实施进展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其他说明

(一)本次增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增持主体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实施增持计划。

(二)本次增持计划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三)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增持计划进展情况,并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松井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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