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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美特: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导读:康美特: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北京康美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6 年7 月22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永腾北路9 号院7 号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结合通讯方式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6 年7 月19 日以通讯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葛世立

6.会议列席人员: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的说明:

本次会议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北京康美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相关规定, 会议的召集、召开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9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9 人。

董事尉建锋、陈志忠、李涛、杨健、方妍妍、黄强因工作原因以通讯方式参 与表决。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

公司于2026 年7 月8 日完成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 证券交易所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 发行普通股21,210,000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 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8.14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72,649,4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 税)人民币23,009,008.37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49,640,391.63 元。

鉴于公司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公司《招股说明书》中的募投项 目拟投入的募集资金金额221,000,000.00 元,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公司拟根据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并结合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 入的具体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 披露的《北京康美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 资金金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53)。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 事第一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 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公司股票于2026 年7 月8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本次向不特定 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普通股21,210,000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 元,发行价

格为人民币8.14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72,649,400.00 元,扣除发行 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23,009,008.37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49,640,391.63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 专项账户内,并由公司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三方监管协 议。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募集资金实际到位之前已由公司以自筹资金先行投 入,截至2026 年7 月14 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金 额为人民币1,412.03 万元,截至2026 年7 月14 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 发行费用金额为613.72 万元,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 露的《北京康美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 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55)。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 事第一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以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无息借款用于实施募投项目 的议案》

根据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募 集资金的使用计划,本次募投项目“半导体封装材料产业化项目(有机硅封装 材料)”的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沧州康美特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沧 州康美特”),为确保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公司拟向沧州康美特提供不超过 8,364.04 万元的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

公司将根据前述募投项目的建设安排及实际资金需求,在借款总额度内一 次性或分次逐步向沧州康美特发放借款。该借款为无息借款,由沧州康美特根 据经营情况提前偿还或到期续借。本次借款仅限用于募投项目的实施,不得用 作其他用途;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及其授权人员办理具体事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 披露的《北京康美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无 息借款用于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54)。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 事第一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发展的前提下,公司及 合并范围内子公司拟利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公司及合并范围 内子公司拟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投资额度不超过1.3 亿元(含1.3 亿元且不包含投资所获得的利息),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且期限内任一时点 最高余额不超过上述额度。投资品种仅限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中低风险理 财产品,且该等理财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单笔理财期限不超过12 个月。公司将根据市场情况,审慎选择风险可控、流 动性较好的产品,确保投资风险在公司可承受范围内。理财额度的使用期限自 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 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以 滚动使用,如单笔产品存续期超过前述有效期,则决议的有效期自动顺延至该 笔交易期满之日。在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额度及有效期范围内,授权公司管 理层负责审批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等相关法律文件。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 披露的《北京康美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 公告》(公告编号:2026-052)。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将本 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更换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因工作调整,张晓宇先生申请辞去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根据《公司法》 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拟聘任王颖佳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 披露的《北京康美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变动公告》(公告编 号:2026-050)。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将本 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 规定,为完善公司治理,结合公司实际工作需要,公司拟聘任李恬怡女士为公 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任期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 披露的《北京康美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命公告》(公告编 号:2026-051)。

三、备查文件

《北京康美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北京康美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7 月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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