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达利凯普: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大连达利凯普科技股份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 年7 月24 日15:0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 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7 月24 日9:15-9:25,9:30-11:30,13:00-15: 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7 月24 日9: 15-15:00。
2、会议地点:辽宁省大连市金州区董家沟街道金悦街21 号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赵丰先生。
6、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7、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41 人,代表股份208,682,252 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2.1693%。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5 人,代表股份30,857,935 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7.7143%。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36 人,代表股份177,824,317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4.4550%。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38 人,代表股份27,988,744 股,占公司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9970%。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3 人,代表股份10,860,844 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151%。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35 人,代表股份 17,127,9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2819%。
8、公司董事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员列 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通过了相关议案并形 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 选人的议案》
本次股东会采取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赵丰先生、王大玮先生、颜莹女士、王 卓先生、李师慧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三年,自本次股东会 决议通过之日起计算。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01《选举赵丰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赵丰先生获得选举票数140,285,128 票,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67.22%;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
赵丰先生获得选举票数27,450,473 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98.08%。
赵丰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2《选举王大玮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王大玮先生获得选举票数140,288,568 票,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67.23%;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
王大玮先生获得选举票数27,453,913 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98.09%。
王大玮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3《选举颜莹女士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颜莹女士获得选举票数140,288,968 票,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67.23%;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
颜莹女士获得选举票数27,454,313 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98.09%。
颜莹女士当选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4《选举王卓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王卓先生获得选举票数140,292,566 票,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67.23%;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
王卓先生获得选举票数27,457,911 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98.10%。
王卓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5《选举李师慧女士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李师慧女士获得选举票数140,292,516 票,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67.23%;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
李师慧女士获得选举票数27,457,861 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98.10%。
李师慧女士当选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 人的议案》
本次股东会采取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曲啸国先生、黄森女士、王俊先生为公 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三年,自本次股东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计算。独立 董事任职资格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2.01《选举曲啸国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曲啸国先生获得选举票数140,293,708 票,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67.23%;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
曲啸国先生获得选举票数27,459,053 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98.11%。
曲啸国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选举黄森女士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黄森女士获得选举票数140,289,106 票,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67.23%;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
黄森女士获得选举票数27,454,451 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98.09%。
黄森女士当选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3《选举王俊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王俊先生获得选举票数140,290,654 票,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67.23%;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
王俊先生获得选举票数27,455,999 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98.10%。
王俊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审议通过《关于<大连达利凯普科技股份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83,360,78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99.9338%;反对104,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70%; 弃权16,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09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2,664,37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672%;反对104,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591%;弃权16,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37%。
本议案的关联股东吴继伟、戚永义、孙飞作为激励对象依法回避本议案表决, 回避表决股份共25,200,063 股。
本议案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4、审议通过《关于<大连达利凯普科技股份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83,360,78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99.9338%;反对104,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70%; 弃权16,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09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2,664,37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672%;反对104,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591%;弃权16,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37%。
本议案的关联股东吴继伟、戚永义、孙飞作为激励对象依法回避本议案表决, 回避表决股份共25,200,063 股。
本议案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5、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83,360,78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99.9338%;反对104,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70%; 弃权16,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09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2,664,37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672%;反对104,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591%;弃权16,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37%。
本议案的关联股东吴继伟、戚永义、孙飞作为激励对象依法回避本议案表决, 回避表决股份共25,200,063 股。
本议案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律师事务所名称: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
律师姓名:何诗博、陈汉
结论意见: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 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关于大连达利凯普科技股份公司2026 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大连达利凯普科技股份公司董事会
2026 年7 月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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