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华创云信: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华创云信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026 年7 月24 日,华创云信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 于7 月17 日以送达、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实际出席9 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陶永泽先生主持,公司高 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经与会董事审议, 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一、以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注销 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
为维护全体股东权益,增强投资者信心,结合监管政策导向与 公司经营实际,公司拟注销回购户中30,353,703 股股份并相应减 少注册资本,总股本将由2,213,542,477 股变更为2,183,188,774 股。 本次注销回购股份后,将提高公司每股净资产及每股收益水平,增 厚股东投资回报,推动上市公司投资价值合理反映上市公司质量, 切实维护股东利益。
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授权经营管理层办理 股份注销的相关手续,授权期限自股东会通过之日起至股份注销 完成之日内有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以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回购 公司股份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 《证券法》 《关于支持上市公司回购股份的意见》 《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7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为增强投资者信心,公司拟回 购部分社会公众股股份,具体方案如下:
(一)拟回购股份的目的
鉴于公司股票收盘价格低于最近一期每股净资产,符合回购 股份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的相关规定。基于对公 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增强投资者信心, 在充分评估公司经营、财务、现金流等实际情况,经过审慎论证, 公司拟实施股份回购,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
(二)拟回购股份的种类
本次拟回购股份为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三)拟回购股份的方式
公司回购股份拟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四)拟回购股份的价格
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8.36 元/股(含)。若公司在回购 期内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自 股价除权、除息日起,相应调整回购价格上限。
(五)拟回购股份的金额或数量
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1 亿元且不超过2 亿元,本次回购 价格不超过8.36 元/股,若按最低回购金额、最高回购价格上限测 算,预计回购股份1,196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54%。若按最高
回购金额、最高回购价格上限测算,预计回购股份2,392 万股,占 公司总股本的1.08%。具体回购股份的金额及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 际回购金额及数量为准。
(六)拟回购股份用途
本次回购股份拟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如未 能在股份回购完成后36 个月内实施前述用途,未使用部分将履行 相关程序予以注销。
(七)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和/或自筹资金。
(八)拟回购股份的期限
本次回购股份实施期限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7 号―回购股份》要求执行。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 益所必需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最终回购股份方案之 日起不超过3 个月。如果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
1.如果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上限,则回购方 案实施完毕,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如果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下限,公司管理 层可根据市场情况及用途的需要,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决定终止 本次回购方案。
3.如公司董事会决议终止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 终止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回购方案实施期间,如公司股票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10 个交易日以上,公司将在股票复牌后对回购方案顺延实施并及时 披露。
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在以下窗口期不得回购股
票: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 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
2.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九)回购股份后依法注销或者转让的相关安排
本次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而回购的股份,计划 在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12 个月后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减持,并在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3 年内完成减持,若 未在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期限内减持完毕,未减持部分将依法予以 注销。
(十)授权
为顺利实施本次回购事宜,在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许 可范围内及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股份方案框架和原则下,提请 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办理回购股份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 于:
1.在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公司和市场 的具体情况,制定回购股份的具体方案;
2.如监管部门对于回购股份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 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须 由公司董事会、股东会表决的事项外,被授权人将对回购股份的具 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3.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具体的回购时机、价格和数量,具体实施 回购方案;
4.在回购期限内,已回购金额达到下限后,授权经营管理层根 据公司实际情况及股价表现等综合因素决定终止本次回购;
5.办理贷款事宜;
6.办理其他以上虽未列明但为股份回购事项所必须的事宜。
以上授权有效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事项办 理完毕之日止。
根据《公司章程》相关规定,本次回购方案经三分之二以上董 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以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 <公司章程>的议案》
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涉及公司经营范围 变更、注册资本变更相关条款,具体内容详见《关于修订<公司章 程>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四、以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公司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于2026 年8 月10 日召开2026 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关于召开2026 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华创云信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7 月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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