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争光股份: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导读:争光股份: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浙江争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争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第四次会议于2026 年7 月24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 开。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会议的提前通知期限,本次会议 通知于当日以口头、通讯的形式向全体董事发出,董事长沈建华先生 在会议上就本次会议的情况进行了说明。会议应出席董事7 人,实际 出席董事7 人,其中董事汪选明,独立董事张贵清、游剑、祝锡萍以 通讯方式出席会议。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沈建华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 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董事会。本次会议的 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方案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及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等 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以及公司2025 年年度股东会对 董事会的授权,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对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 公司债券方案的初始转股价格的确定依据及评级事项进行调整,具体 情况如下:

(八)转股价格的确定及其调整

调整前:

“1、初始转股价格的确定依据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初始转股价格不低于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 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若在该二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因除 权、除息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均价按经过 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 价,具体初始转股价格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或由董事会 授权的人士)在发行前根据市场状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 定。”

调整后:

“1、初始转股价格的确定依据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初始转股价格不低于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 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若在该二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因除 权、除息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均价按经过 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 价,且不得向上修正。具体初始转股价格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公司董

事会(或由董事会授权的人士)在发行前根据市场状况与保荐机构(主 承销商)协商确定。”

(二十)评级事项

调整前: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将委托具有资格的资信评级机构进行信用 评级和跟踪评级。”

调整后:

“根据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信用评级报告》, 评定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本次发行的可转债 信用等级为AA。”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 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 (修订稿)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上 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等法律 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和调整后的发行方案,公司同步修订并 编制了《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修订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 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 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修订稿)》。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 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 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等法律 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和调整后的发行方案,公司同步修订并 编制了《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修 订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 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 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 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

4、审议通过《关于豁免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期限 的议案》

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董事会的通知期限,会议通知于本次 董事会当日以口头、通讯的形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并于2026 年7 月 24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

三、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第七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4、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三次会议决议;

5、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争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7 月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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