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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利凯普:关于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导读:达利凯普:关于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大连达利凯普科技股份公司 关于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大连达利凯普科技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 年6 月29 日召开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大连达利凯普科技股份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大连达利凯普科 技股份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 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 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南》”)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的相关规定,公司针对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 采取了充分必要的保密措施,同时对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了登记管 理。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通过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 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查询,对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 情人在本激励计划草案首次公开披露前6 个月内(即2025 年12 月30 日至2026 年6 月30 日,以下简称“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自查,具体情况 如下:

一、核查的范围与程序

(一)核查对象: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

(二)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均填报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三)公司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就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情况 进行了查询确认,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已出具《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 查询证明》和《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二、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说明

根据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 及《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本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 股票的具体情况如下:

在自查期间,中介机构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财富证 券”)的自营账户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经核查,东方财富证券建立了信息 隔离墙制度并切实执行,相关买卖股票行为系其自营业务部门在严格遵守信息隔 离墙制度的前提下,基于独立投资策略进行的股票交易行为,相关部门未获知公 司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情形。

除上述人员外,其余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均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三、结论意见

综上,公司在筹划本激励计划过程中,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 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5 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等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公司内部保密制度限定参与筹划讨论的人员范 围,并采取了充分必要的保密措施,对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了登记 管理。

经核查,在本激励计划首次公开披露前6 个月内,未发现本激励计划内幕信 息知情人存在利用本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进行交易或泄露本激励计划有关内 幕信息的情形。本次核查对象的行为均符合《管理办法》《自律监管指南》等法 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公司股票交易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

明》;

(一)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

(二)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特此公告。

大连达利凯普科技股份公司董事会

2026 年7 月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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