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迈普医学:关于同意迈普医学重大资产重组注册的批复

导读:迈普医学:关于同意迈普医学重大资产重组注册的批复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证监许可〔2026〕1794 号

关于同意广州迈普再生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注册的批复

广州迈普再生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报送的关于你 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方案的审核意见及你公司 注册申请文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贯彻实施修订后的证券法有关工作的 通知》(国办发〔2020〕5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证监会令第230 号)等有关规定,经审阅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 意见及你公司注册申请文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向广州泽新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发行3,968,498 股股份、向广州易创享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发行694,487 股股份、向广州福恒投资有限公司发行442,260 股股份、向袁紫扬 发行417,690 股股份、向广州黄埔先导医疗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发行656,245 股股份、向广东暨科成果转化创业投资 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发行271,642 股股份、向胡敢为发行 577,646 股股份、向广州产投生物医药与健康专项母基金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发行245,700 股股份、向广州产投生产力创业投资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发行121,621 股股份、向广州优玖股权投资中 心(有限合伙)发行1,228 股股份购买相关资产的注册申请。

二、同意你公司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133,576,400 元 的注册申请。

三、你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应当严格 按照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申请文件进行。

四、你公司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你公司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本次发行股份的相关手续。

六、本批复自下发之日起12 个月内有效。

七、你公司在实施过程中,如发生法律、法规要求披露的重 大事项或遇重大问题,应当及时报告深圳证券交易所并按有关规 定处理。

中国证监会

2026 年7 月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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