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ST起步:关于公司收到民事一审判决书暨诉讼进展的公告
起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收到民事一审判决书暨诉讼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一审判决阶段
? 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告
? 涉案的金额:23,080,785.68 元及诉讼费用
?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本次判决为一审判决,并非最终 生效判决,最终影响以生效判决为准。本次诉讼对起步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财务影响需要结合判决情况确定。截至本公告披露日, 本次诉讼的一审判决处于上诉期内,涉案双方是否上诉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将持续关注该案件的后续情况,如涉及上诉,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于近日收到浙江省青田县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案号:(2025)浙1121 民初3202 号),现将相关内容披露如下:
一、诉讼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5 年收到青田县人民法院送达的传票和民事诉讼状(案号: (2025) 浙1121 民初3202 号),青田县雅琪鞋服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雅琪公司”)因 债权人温州市均腾鞋材厂(普通合伙)申请破产清算申请起诉公司,诉讼请求公 司对原告雅琪公司负担的无异议债务22,365,273.91 元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及本案 诉讼费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 年8 月8 日披露的《关于公司涉及诉讼事 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2)。
原告于2025 年12 月25 日变更诉讼请求,主张由本公司对雅琪公司合计 23,080,785.68 元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该金额由原无异议债务22,365,273.91 元 及新增普通债务715,511.77 元构成。
二、判决书主要内容:
(2025)浙1121 民初3202 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主要如下:
被告起步股份有限公司对原告青田县雅琪鞋服有限公司负担的债务 23,080,785.68 元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 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受理费157,204 元,由被告起步股份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 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丽水市中级人民法院;也可以在判决书 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浙江省丽水市中级人民法院在线提交上诉状。
三、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
本次判决为一审判决,涉案双方有上诉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诉讼的 一审判决尚处于上诉期内,涉案双方是否上诉及最终判决结果尚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将持续关注该案件的后续情况,如涉及上诉,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本次诉讼对公司财务影响以经审计后的数据为准,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 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开披露 的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刊登的内容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起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7 月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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