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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工: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导读:柳工: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匠 LIUGONG 柳工

债券代码:127084

债券简称:柳工转2

广西柳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的情况

1. 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7 月24 日(星期五)14 时15 分。

(2)网络投票时间:2026 年7 月24 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2026 年7 月24 日9:15~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2026 年7 月24 日9:15~9:25; 9:30~11:30 和13:00~15:00。

2. 召开地点:广西柳州市柳太路1 号广西柳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106 会议室。

3. 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 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 主持人:公司副董事长、总裁罗国兵先生。

6. 本次会议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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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会议出席情况

1. 会议总体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786 人,代表股份749,395,46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37.7986%。(截至本次股东会股权登记日2026 年7 月20 日,公司总股本为 2,037,833,336 股,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55,230,950 股,上述股份不享 有表决权,故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1,982,602,386 股,下同)

2. 现场出席会议情况

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5 人,代表股份539,430,61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的 27.2082%。

3. 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771 人,代表股份209,964,84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5904%。

4.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774 人,代表股份217,310,54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10.9609%。

其中:

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3 人,代表股份7,345,7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705%。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771 人,代表股份209,964,84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10.5904%。

5. 其他人员出席会议情况

公司董事以现场或通讯方式、董事会秘书现场出席了本次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及 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投票。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 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本次会议现场采取记名方式 投票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 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回购股份并用于注销的议案》

1.01. 《回购股份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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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表决情况:同意748,310,21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552%;反对1,001,44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36%;弃权 83,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011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16,225,30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99.5006%;反对1,001,44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4608%;弃权83,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86%。

1.02. 《回购股份的相关条件》

总表决情况: 同意747,992,01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127%;反对1,010,84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49%;弃权 392,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052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15,907,10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99.3542%;反对1,010,84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4652%;弃权392,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07%。

1.03. 《回购股份的方式、价格区间及定价原则》

总表决情况:同意748,277,31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508%;反对1,013,84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53%;弃权 104,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4,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013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16,192,40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99.4855%;反对1,013,84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4665%;弃权104,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4,800 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80%。

1.04. 《回购股份的种类、用途、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及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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额》

总表决情况:同意748,273,11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502%;反对1,020,34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62%;弃权 102,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3,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013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16,188,20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99.4835%;反对1,020,34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4695%;弃权102,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3,500 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69%。

1.05. 《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总表决情况:同意748,267,31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495%;反对1,012,34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51%;弃权 115,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6,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015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16,182,40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99.4809%;反对1,012,34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4659%;弃权115,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6,800 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33%。

1.06. 《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总表决情况:同意748,269,81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498%;反对1,015,34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55%;弃权 110,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4,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014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16,184,90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99.4820%;反对1,015,34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4672%;弃权110,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4,800 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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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 《办理本次回购股份事宜的相关授权》

总表决情况:同意748,228,81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443%;反对1,013,34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52%;弃权 153,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7,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020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16,143,90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99.4631%;反对1,013,34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4663%;弃权153,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7,300 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05%。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 以上通过。 2.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747,886,31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986%;反对1,049,34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00%;弃权 459,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061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15,801,40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99.3055%;反对1,049,34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4829%;弃权459,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800 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116%。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 以上通过。 3.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7-2029 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739,061,29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6210%;反对1,030,94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76%;弃权 9,303,217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170,71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1.241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06,976,38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95.2445%;反对1,030,94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4744%;弃权9,303,217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170,717 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2811%。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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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礼辉律师事务所律师杨雯女士、丁锐先生出具的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会的 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 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 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公司股东会决议;

2. 《上海礼辉律师事务所关于广西柳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 会的法律意见书》;

3. 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广西柳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7 月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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