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容大感光: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情况的公告
深圳市容大感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 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容大感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自上市以来,严格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致力于完善公司治理 结构,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规范公司运营,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不断提高公司的治理水平。鉴于公司拟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根据相关要求, 现将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及整改情况公 告如下:
一、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处罚的情况
经自查,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被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处罚的 情况。
二、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及整改落实情况
2026 年5 月15 日,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关 于对深圳市容大感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函》(创业板监管函〔2026〕第72 号),具体内容及整改措施如下:
1、具体内容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股东会授权有效期至2026 年1 月18 日,授权到期后,公司部分现金管理理财产品未及时赎回,且未经董事会审议继 续购买理财产品并未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直至2026 年4 月27 日才补充审议相关 议案。
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6 年修订)》第1.4 条以
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2026 年修订)》第1.3 条、第6.3.6 条的规定。
2、整改措施
针对上述监管函涉及事项,公司已于2026 年4 月27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 二十五次会议,对于上述授权期限外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形 进行追认。为防范类似情况再次发生,公司进一步全面加强内部控制工作:在程 序控制方面,优化升级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内部审批流程,明确授权额度、授权 期限等关键信息要素,并定期开展专项核查;在人员管理方面,将持续加强业务 人员的专业合规培训,提高其专业能力与责任意识,确保后续严格执行募集资金 使用的相关制度。
经自查,除上述事项外,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其他被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和深 圳证券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的情形。
特此公告。
深圳市容大感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7 月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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