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国药一致: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国药集团一致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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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药集团一致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7月24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2026年第五次临时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注册资本变更情况
2026年5月21日,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公司总股本556,565,07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6.16元(含税),每10股送红股1股(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556,565,077股增加至612,221,584股,注册资本由人民币55,656.5077万元增加至人民币61,222.1584万元。
二、《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根据上述公司注册资本、总股本变更的情况,以及近期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职责的调整,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和完善,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 修订前 | 修订后 |
| 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为55,656.5077万元人民币。 | 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为61,222.1584万元人民币。 |
| 第二十一条公司股份总数为55,656.5077万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人民币普通股48,521.3797万股,境内上市外资股7,135.1280万股。 | 第二十一条公司股份总数为61,222.1584万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人民币普通股53,373.5176万股,境内上市外资股7,848.6408万股。 |
| 第一百五十条战略委员会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主要职责权限为:(一)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规划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二)对《公司章程》规定须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投资、融资方案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三)对《公司章程》规定须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资本运作、资产经营项目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四)对其他影响公司发展的重大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五)对以上事项的实施进行检查;(六)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 第一百五十条战略委员会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主要职责权限为:(一)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规划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二)对《公司章程》规定须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投资、融资方案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三)对《公司章程》规定须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资本运作、资产经营项目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四)对其他影响公司发展的重大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五)研究公司ESG相关愿景、目标、制度、举措等事宜,审阅公司年度ESG报告并提出建议;(六)对以上事项的实施进行检查;(七)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
除上述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本次《公司章程》的修订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同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经营层及其授权人士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事宜。修订后的《公司章程》,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登记的内容为准。
特此公告。
国药集团一致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6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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