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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马电力: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

导读:神马电力: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

神马电力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资料证券简称:神马电力 证券代码:603530

江苏神马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

2026年8月

目 录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须知 ...... 1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议程 ...... 3

关于补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5

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 7

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 8

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 9

江苏神马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须知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江苏神马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相关规定,制定本须知。

一、股东会会议组织

1、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依法召集。

2、本次股东会行使《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股东会职权。

3、公司证券部具体负责会议组织、相关事务处理等事宜。

4、本次股东会设两名股东代表参与计票和监票。

5、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

(1)2026年7月27日15:00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二、股东会会议须知

1、各股东请按照本次股东会会议通知中规定的时间和登记方法办理参加会议手续,证明文件不齐或手续不全的,谢绝参会。

2、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下同)参加股东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股东参加股东会,应认真履行其法定权利和义务,不得侵犯其他股东的权益,不得扰乱大会的正常秩序。

3、股东要求在股东会上发言的,应当举手示意。会议进行中只接受股东的发言和提问,对于股东的提问,公司相关人员应认真负责、有针对性的回复。股

东的发言或提问应简明扼要,每次发言时间一般不超过3分钟,且不得超出本次会议议案范围;在大会进行表决时,股东不再进行发言;股东违反上述规定的,股东会主持人有权加以拒绝或制止。

4、本次会议未收到临时提案,仅对已公告议案进行审议和表决。

5、本次股东会由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6、本次股东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由股东代表和律师参加计票、监票,会议形成的决议将在会议结束后以公告形式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以及上海证券报等法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

江苏神马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议程

一、会议召开形式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二、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6年8月3日14:30网络投票时间为: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2026年8月3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2026年8月3日9:15-15:00。

三、现场会议地点

江苏省南通市苏通科技产业园海维路66号行政中心三楼会议室

四、见证律师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律师

五、现场会议议程:

(一)主持人介绍本次股东会会议须知与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二)主持人宣布现场会议开始,推举股东代表参加计票和监票

(三)主持人或其指定人员宣读议案

(四)与会股东代表对议案进行讨论

(五)投票表决

(六)股东代表和律师参加计票和监票,主持人宣布暂时休会

(七)主持人宣布复会,宣布表决结果及会议决议

(八)律师宣读关于本次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九)与会人员签署会议决议和会议记录

(十)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议案一

关于补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第五届独立董事Peter Paul Maritz先生因工作调整原因辞去公司独立董事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委员的相应职务。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提名司马文霞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任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为止。司马文霞女士简历如下:

司马文霞,女,1965年出生,毕业于重庆大学,获得工学博士学位,现任重庆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司马文霞教授长期从事高电压绝缘与先进电工材料、交直流混联电网电磁暂态感知与防护、电力系统接地技术等方面的科研工作,曾荣获国家科技进步特等奖1项、二等奖1项,省部级科技进步一等奖3项、二等奖2项;出版《大气环境与电气外绝缘》专著1部,发表SCI检索论文170余篇;授权国家发明专利65项。2008年入选教育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2009年“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2020年8月至2023年11月,曾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目前,司马文霞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5%以上表决权股票的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发现其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经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会予以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7月17日在《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独立董事辞职以及补选独立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8)

议案二

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规范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充分调动工作积极性,促进公司的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江苏神马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修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会予以审议。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7月17日在《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议案三

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了满足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日常经营及未来业务发展需要,扩充融资渠道,提升运营能力,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业务,授信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5亿元,授信额度有效期为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次股东会审议新授权或相关业务方授信合同日期止。在授信期限内,上述授信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授信种类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贴现、保函、信用证、抵(质)押贷款等各种融资业务。上述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实际融资金额,公司将视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情况来确定具体融资银行、融资方式、融资金额,最终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公司董事会授权法定代表人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根据业务开展情况在上述授权额度范围内行使决策权与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并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具体实施。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会予以审议。

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7月17日在《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9)。

议案四

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和经营发展的需要,公司拟对经营范围进行变更,增加“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钢压延加工”“普通货物仓储服务”并根据南通市数据局的相关要求,存量企业申请经营范围变更登记的,应当对已登记的经营范围按照规范条目进行调整,具体修订如下:

修订前修订后
第十四条 公司的经营范围:橡胶制品(橡胶密封件),空心、支柱、线路绝缘子及套管,横担,输电导线、干式绝缘管型母线、电缆附件、变电构支架,气体绝缘管道母线,盆式绝缘子,绝缘子辅助伞裙,输变(配)电设备及其零件的生产、销售;机械模具、配件加工、销售及技术开发、技术支持、技术服务、技术咨询;经营本企业自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和本企业所需的机械设备、零配件、原辅材料及技术的进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生产、加工另设分支机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一般项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第十四条 公司的经营范围:橡胶制品制造;橡胶制品销售;密封件制造;密封件销售;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配电开关控制设备制造;配电开关控制设备销售;机械电气设备制造;机械电气设备销售;电器辅件制造;电器辅件销售;电力设施器材制造;电力设施器材销售;电线、电缆经营;电工器材制造;电工器材销售;金属结构制造;金属结构销售;电气设备销售;电气设备修理;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模具制造;模具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钢压延加工;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会予以审议。

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7月17日在《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并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6-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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