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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合光能:关于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导读:天合光能:关于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转债代码:118031

转债简称:天23 转债

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作废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 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 年7 月24 日分别召开 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 年第四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 案》,现将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相 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3 年7 月3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 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 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 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公司2023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 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3 年7 月4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了《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根据公

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刘维先生作为征集人,就公司2023 年第三次 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3、2023 年7 月4 日至2023 年7 月13 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 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 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3 年7 月15 日,公司于上 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 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 况说明》。

4、2023 年7 月24 日,公司召开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 了《关于<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 要的议案》《关于<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 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 事宜的议案》。同时,公司就内幕信息知情人在《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2023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6 个月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 未发现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2023 年7 月25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 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3 年7 月24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及第二届监 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 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 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 表了核查意见。

6、2025 年7 月8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 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 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作废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 票共计40,315,900 股。2025 年7 月9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作废2023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7、2026 年7 月24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 年第 四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2023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作废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共计14,377,600 股。2026 年7 月25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 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作废2023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二、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具体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2023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和《天合光能股份有 限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 法》”)的相关规定,本次作废限制性股票因激励对象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未 达成,具体说明如下:

根据《激励计划》中业绩指标的设定,公司业绩考核目标值为2023-2025 年 净利润分别达到65 亿元、100 亿元、130 亿元;公司业绩考核触发值为20232025 年净利润分别达到52 亿元、80 亿元、104 亿元。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 分第三个归属期考核年度为2025 年度,目标值为2025 年净利润达到130 亿元, 触发值为2025 年净利润达到104 亿元。

根据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2025 年度审计报告(容诚 审字[2026]200Z2838 号),净利润指标均未达到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未成就,相应 已获授的14,377,600 股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由公司作废处理。

三、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产生重大影 响,不影响公司技术团队及管理团队的稳定性,也不会影响公司2026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的实施。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公司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 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公司此次 作废本次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认为:公司就本次作废的相关事项已经取得 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作废的原因符合《管理办法》和《激励计划》的 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7 月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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