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瑞玛精密:关于调整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及数量的公告
苏州瑞玛精密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公司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行权价格及数量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瑞玛精密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 年7 月 24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4 年股 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及数量的议案》。鉴于公司已于2026 年6 月26 日实施 完毕2025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根据《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 关规定,公司决定对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进行调整。具体情况如 下:
一、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及简述
(一)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4 年6 月15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 办理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2、2024 年6 月15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核查<公司2024 年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3、2024 年6 月18 日至2024 年6 月28 日,公司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 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的时限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异议。 2024 年7 月6 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监事会关于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 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4、2024 年7 月15 日,公司召开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公司董事会被授权确定股票期权授权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 股票期权并办理授予股票期权所必须的全部事宜。2024 年7 月16 日,公司在巨 潮资讯网披露了《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及《关于2024 年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4 年7 月19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 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董事会认 为公司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以2024 年7 月19 日为首次授权日,向108 名激励对象授予385.2 万份股票期权。
6、2025 年1 月17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会 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 议案》。
7、2025 年1 月27 日,公司完成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注 销事项,共注销股票期权19 万份。
8、2025 年6 月20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 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董事 会认为公司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以2025 年6 月 20 日为预留授权日,向28 名激励对象授予86.80 万份股票期权。
9、2025 年8 月27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 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 的议案》。
10、2025 年9 月9 日,公司完成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注 销事项,共注销股票期权40 万份。
11、2025 年10 月27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与第三届监 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 权的议案》及《关于公司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 权条件成就的议案》。
12、2025 年11 月3 日,公司完成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注 销事项,共注销股票期权15.48 万份。
13、2026 年4 月24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注销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14、2026 年4 月29 日,公司完成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注 销事项,共注销股票期权21.15 万份。
15、2026 年7 月24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 的议案》及《关于调整公司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及数量的议案》。
二、关于调整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说明
公司于2026 年5 月20 日召开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 年度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以2025 年12 月31 日公司 总股本149,700,687 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 股转增3 股,共计 转增股本44,910,206 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194,610,893 股,不送红股, 不派发现金红利。公司于2026 年6 月26 日实施完毕2025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
根据《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应对行权价格及 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根据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决 定对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进行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票期权数量的调整方法
若在行权前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配股或缩 股等事项,应对股票期权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调整方法如下: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
[Q=Q_{0} times(1+n)]
其中: (Q_{0}) 为调整前的股票期权数量;n 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 票红利、股份拆细的比率(即每股股票经转增、送股或拆细后增加的股票数量); Q 为调整后的股票期权数量。
股票期权数量调整为:
[Q=279.49 times(1+0.3)=363.337 万份]
其中:首次授予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调整为: (200.69 times(1+0.3)=260.897) 万份
预留授予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调整为: (78.8 times(1+0.3)=102.44 万个) 分
(二)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调整方法
若在行权前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配股或缩股、 派息等事项,应对行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调整方法如下: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
[P=P_{0} div(1+n)]
其中: (P_{0}) 为调整前的行权价格;n 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 利、股份拆细的比率;P 为调整后的行权价格。
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调整为:
[P=17.13 div(1+0.3)=13.18 元/份]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调整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经 营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责,也不会影响公司激励 计划的继续实施。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经核查,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鉴于公司实施2025 年度权益 分派方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 司应对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及数量进行调整。公司本次调整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 程序,符合股东会对董事会的授权,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公司本次对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及数量的调整。
五、律师出具的专项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本次调整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 批准和授权,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的 相关规定;本次调整符合《公司法》《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 规定;公司就本次调整已按照《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的规定,履行了现阶段 必要的信息披露义务;随着本激励计划的进展,公司需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 范性文件的规定,继续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六、独立财务顾问的专业意见
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截至本报告出具日,公司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相关 事项已经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公司法》《管理办法》及本激励计划的 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相关
股权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
七、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
2、北京金诚同达(上海)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 整和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法律意见书;
3、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调整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 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特此公告。
苏州瑞玛精密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7 月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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