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长城汽车: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转债代码:113049
转债简称:长汽转债
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026 年7 月24 日,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以书 面传签方式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应出席董事8 名,实际出席董事8 名,会议 资料已提前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长城汽车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一、审议《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及确认其薪酬方案的议案》;
(详见《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审议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该议案通过。
二、审议《关于聘任联席公司秘书的议案》;
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以下简称“《香港上市规则》”)及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交所”)豁免,公司董事会聘任袁媛女士为本 公司联席公司秘书,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任期为三年,公司同时聘任李 巧玲女士为本公司另一名联席公司秘书,协助袁媛女士履行其作为联席公司秘书的职 责,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任期为三年。
(议案内容详见《H 股公告-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公司秘书及授权代表之变更及豁 免严格遵守上市规则第3.28 条及第8.17 条》)
审议结果:8 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该议案通过。
三、审议《关于变更香港上市规则第3.05 条项下的联交所授权代表的议案》。
赵国庆先生因其他工作安排,辞任《香港上市规则》第3.05 条项下之本公司授权 代表(以下简称“授权代表”)。
委任袁媛女士为授权代表。
上述变更后,现授权代表为李红栓女士及袁媛女士。
(议案内容详见《H 股公告-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公司秘书及授权代表之变更及豁 免严格遵守上市规则第3.28 条及第8.17 条》)
审议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该议案通过。
特此公告。
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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