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惠威科技: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广东惠威电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惠威电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 年7 月23 日召开第 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拟以自有资金回 购公司股份,并将回购股份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出售)。本次回购股份价格 不超过人民币18.5 元/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4,000 万元,且不超过人民 币8,000 万元。在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18.5 元/股的条件下,若按回购资金总额上限8,000 万元进行测算,预计可回购股份数量约为4,324,324 股,约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2.93%; 若按回购资金总额下限4,000 万元进行测算,预计可回购股份数量约为2,162,162 股,约 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1.46%,具体回购数量以回购期限届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回购股份期限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3 个月内。具体情况详见 公司于2026 年7 月24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暨回购报 告书》(公告编号2026-021)。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 号――回购股份》相关规定,公 司应当在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的次一交易日予以披露。现将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情况 公告如下:
一、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具体情况
2026 年7 月24 日,公司首次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 股份171,200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1160%,最高成交价为14.91 元/股,最低成交 价为14.70 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2,534,212 元(不含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回购价格未超过回购方案中拟定的18.5 元/股。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
二、其他情况说明
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间段均符合《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 号――回购股份》第十七条、十八条的相关规 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 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 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实施符合公司既定方案,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继续实施本次回 购方案,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 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惠威电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7 月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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