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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缆股份: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导读:汉缆股份: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青岛汉缆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青岛汉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 年7 月23 日、2026 年7 月24 日连续两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深圳证券 交易所交易规则等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相关情况

下:

针对公司股票异常波动,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

1、经核查,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经核查,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媒体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 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经核查,公司目前经营情况正常,近期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 未发生重大变化;

4、经核查,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 露的重大事项,也不存在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公司已于2026 年5 月29 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 告》,公司控股股东青岛汉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计划自预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 日后的任意连续90 个自然日内(2026 年6 月23 日至2026 年9 月19 日),通 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或者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33,267,960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公司股票异常波动期间(2026 年7 月23 日、2026 年7 月24 日),控股股东青岛汉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未买卖公司股票。

实际控制人在本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本公司股票。

6、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规定的情形。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 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 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 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必要的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的情形;

2、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公司将继续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青岛汉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7 月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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