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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富技术: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锦富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归还闲置募集资金并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导读:锦富技术: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锦富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归还闲置募集资金并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苏州锦富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归还闲置募集资金并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 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或“保荐人”)作为苏 州锦富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锦富技术”、“公司”或“发行人”)2021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 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苏州锦富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 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45 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 行股份拟募集资金总额为不超过73,800 万元。公司实际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738,000,000.00 元,发行股票总数量为205,000,000 股,发行价格为3.60 元/ 股,扣除本次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13,241,781.15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 额为人民币724,758,218.85 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3 年10 月23 日划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天衡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的募集资金情况进行了审验, 并于2023 年10 月25 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天衡验字(2023)00118 号)。公 司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截至2026 年5 月31 日,公司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47,908.87 万元,募集

资金余额为26,487.95 万元。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具体如下:

累计已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万

募集资金拟投入额

元)

(万元)

(万元)

1 石墨烯散热

膜项目 58,677.65 58,677.65 32,786.52

补充流动资

金 15,122.35 15,122.35 15,122.35

合计 73,800.00 73,800.00 47,908.87

目前公司正有序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由于募投项目存在一定建设 周期且实施过程中募集资金分阶段投入,部分暂未投入使用的募集资金出现暂时 闲置的情况。

三、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1、公司于2023 年12 月11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及第六 届监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 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投项目建设资金需求及募投项目正 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1.5 亿元(含本数)人民币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 公司流动资金,期限为自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决议之日起不超 过12 个月。

公司实际使用了1.5 亿元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24 年8 月20 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1.5 亿元全 部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该笔资金使用期限未超过12 个月。

2、公司于2024 年8 月21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及第 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 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投项目建设资金需求及募投项 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2.3 亿元(含本数)人民币闲置募集资金暂时 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期限为自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之日 起不超过12 个月。

公司实际使用了2.3 亿元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25

年8 月14 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2.3 亿元全 部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该笔资金使用期限未超过12 个月。

3、公司2025 年8 月15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及第 六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 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投项目建设资金需求及募投项 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2.5 亿元(含本数)人民币闲置募集资金暂时 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期限为自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之 日起不超过12 个月。

公司实际使用了2.5 亿元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26 年7 月24 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2.5 亿元全 部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该笔资金使用期限未超过12 个月。

四、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扩大,公司对流动资金的需求不断增加,为提高募集资 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整体财务费用,提高公司盈利能力,根据《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 在不影响募投项目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5 亿元(含本 数)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等, 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 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 账户。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2.5 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按现行一年期贷款 市场报价利率测算,预计12 个月内可为公司节约财务费用约750 万元(仅为测 算数据,不构成公司承诺)。

五、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相关承诺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 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直接或者间接进行证券投资、衍生品交易 等高风险投资,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行为,不会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也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因实施进度需要时, 公司会及时将借用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以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 正常进行。在本次补充流动资金期限届满之前,公司将及时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 金专户。

六、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计划的董事会审议程序以 及是否符合监管要求

公司于2026 年7 月27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根据《深交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 审议,符合监管要求。

七、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 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 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系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不会通过直接或者间接 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者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 易;不涉及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本次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时间未超过12个月;已归还已到期的前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 金的募集资金,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 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保荐人 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锦富技术股份有限 公司归还闲置募集资金并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 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胡泊

金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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