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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兰环保: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导读:中兰环保: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中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 于2026 年7 月24 日下午在深圳市南山区南海大道1069 号联合大厦三层公司会 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6 年7 月14 日通过邮件的方 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葛芳女士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9 人,实际 出席董事9 人(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的董事有王广庆先生、张龙先生、刘建国先 生、施祖麟先生、方文辉先生)。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 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在全面审核公司2026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后,一致认为 公司2026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 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了公司 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 项报告>的议案》;

2026 年半年度,公司已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 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违规情形。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6 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 关规定及公司资产实际情况,体现了会计谨慎性原则,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 财务报告能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有助于提供更加真实、可靠的会计 信息,董事会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7 月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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