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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爆光电: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导读:民爆光电: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深圳民爆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民爆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于2026 年7 月27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公司全体董事一致 同意豁免本次董事会的通知期限。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谢祖华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 出席董事9 人,实际出席董事9 人,其中董事黄金元、董事苏涛及独立董事王欢、 独立董事洪昀、独立董事朱华威以腾讯会议形式参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 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经过审议,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与交易相关方签署附生效条件的〈关于厦门厦芝精密科 技有限公司之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二)〉〈业绩补偿协议之补充协 议〉的议案》

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的方式向厦门麦达智能科技有限公司购买厦门厦芝精密科 技有限公司49%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为实施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宜, 公司已与交易相关方签署附生效条件的《关于厦门厦芝精密科技有限公司之发行股 份购买资产协议》《关于厦门厦芝精密科技有限公司之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之补 充协议》《业绩补偿协议》(以下合称“原协议”)。现经友好协商,公司拟与交 易相关方签署《关于厦门厦芝精密科技有限公司之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 议(二)》《业绩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对原协议约定的协议解除情形及争议解 决方式进行调整。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根据公司2026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对董事会的授权,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 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深圳民爆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 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

鉴于公司与相关方签署附生效条件的《关于厦门厦芝精密科技有限公司之发行 股份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二)》《业绩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公司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 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 号一一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等法律、法规和规范 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对《深圳民爆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 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进行了修改,相关内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 件的相关规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根据公司2026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对董事会的授权,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 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第三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4、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七次会议决议;

5、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民爆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7 月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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