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中恒集团: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恒集团”)第十 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通知和议案材料于2026 年7 月24 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 发出,会议于2026 年7 月27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在广西南宁市江南区高岭路 100 号科创楼会议室召开。公司董事长杨金海先生以通讯方式出席并主持会议, 职工代表董事王靓女士出席现场会议;董事王海润先生、杨绍孙先生、刘冬雪 女士,独立董事陈道峰先生、龚行楚先生、李骅先生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应当 出席董事8 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8 人。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公 司章程》和《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以下议案及事项:
(一)会议审议通过《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2026 年度 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公司拟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6 年度财 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审计费用101 万元(其中财务报表审计 费用65 万元,内控审计费用36 万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8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0 票。
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的《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2026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公告编号:临2026-67)。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会议审议通过《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6 年第四 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拟定于2026 年8 月14 日(星期五)10:00 在广西南宁市江南区高岭路 100 号科创楼会议室召开2026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
表决结果:同意8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0 票。
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的《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6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公告编号:临2026-68)。
三、备查文件
中恒集团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仅为《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 会议决议公告》盖章页)
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7 月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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