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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特高新:关于取得金融机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承诺函的公告

导读:海特高新:关于取得金融机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承诺函的公告

四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得金融机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承诺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四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 年7 月24 日召 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 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维护公司价值 及股东权益;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 人民币10000 万元(含);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12.50 元/股(含), 未超过董事会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三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150%;本次回 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回购方案之日起3 个月内;本次回 购方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公告编号2026-021)具体内容刊登于2026 年7 月25 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 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贷款承诺函的主要内容

近日,公司取得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行出具的《贷款承诺函》, 主要内容如下:

1、贷款额度:不超过9000 万元;

2、贷款期限:三年;

3、贷款用途:回购公司A 股股票。

三、其他说明

本次取得《贷款承诺函》可为公司回购股份提供融资支持,具体贷款事宜以 双方签订的借款合同为准。本次股票回购专项贷款额度不超过9000万元,不代表

公司对回购金额的承诺,具体回购资金总额以回购期满时实际使用的资金总额为 准。

四、备查文件

《贷款承诺函》

四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7 月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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