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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精工:关于2026年中期分红方案的公告

导读:东方精工:关于2026年中期分红方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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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6 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 年中期分红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审议程序

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 年7 月24 日召 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2026 年第四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2026 年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

1.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6 年中期分红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最新的财务状 况、现金流、运营资金需求等因素,兼顾公司可持续发展和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 符合《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加强上市公司监管的意见(试行)》、《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5 年修订)》和《公司章程》 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中对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合 法权益的情形,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 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6 年中期分红方案,符合《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关 于加强上市公司监管的意见(试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 号――上市公 司现金分红(2025 年修订)》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中对分红 的相关规定,综合考虑了与分红相关的各种因素,兼顾公司可持续发展与投资者 的合理回报,方案的实施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不影响公司偿债能力。本 次现金分红方案兼具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经2026 年4 月17 日召开的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为简化分红程序, 股东会批准董事会在授权范围内,制定并实施2026 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2026 年中期分红方案无需再次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2025 年度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制定2026 年中期分红方案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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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6 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公司于2026 年4 月17 日召开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制定2026 年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 授权董事会在符合分红的前提条件下制定2026 年中期分红方案。授权具体如下:

1. 中期利润分配的前提条件

(1) 公司当期盈利、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

(2) 公司现金流可以满足正常经营情况和持续发展的需求。

前。

2.2026 年中期利润分配时间:2026 年半年报披露后至2026 年三季报披露

3. 中期利润分配的上限:不超过当期实现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4. 授权期限:自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 年度股东会召 开之日止。

5. 授权安排:为简化分红程序,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在上述中期利润分 配方案范围内,制定并实施具体的中期利润分配方案。

2026 年4 月14 日,公司发布《关于重大资产出售交割完成的公告》,此次 重大资产出售的标的资产已过户完成,交易对方已根据《股权转让协议》的约定 完成交易对价的支付。

在2026 年1 月27 日和2026 年3 月12 日披露的《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草案)》和《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广东东 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的问询函>的回复》中,公司说明本次交 易完成后,将充分合理运用本次交易取得的资金,践行“高端装备制领域”的发展 战略,投入到智能海洋装备、具身智能机器人装备等新质生产力产业,以增强上 市公司主营业务竞争力,提高上市公司盈利能力,同时将强化股东回报,通过现 金分红等方式积极回报股东。

三、2026 年中期分红方案的基本情况

1. 分配基准:2026 年半年度。

2. 2026 年度期初东方精工母公司累计滚存未分配利润(暨母公司资产负债 表之“未分配利润”科目2025 年12 月31 日账面余额)74,159,538.10 元,2026 年上半年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1,006,838,383.03 元。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 程》规定,按10%计提法定盈余公积金100,683,838.30 元,扣除在2026 年上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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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6 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年派发2025 年度现金分红金额51,126,004.89 元(含税)后,2026 年6 月30 日母公司财务报表未分配利润科目余额为929,188,077.94 元。

3. 2026 年中期分红方案如下:

公司以分红方案未来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股本总额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2 元(含税),不送派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截 至本次分红方案披露日,公司总股本1,217,285,908 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 金红利243,457,181.60 元(含税)。

自本次分红方案披露之日起至分红实施前,如公司总股本因股权激励授予行 权、股份回购注销等情形发生变动,则以分配方案未来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股本 总额为基数,保持每股分配现金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红总额。

四、本次现金分红方案的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2026 年中期分红方案,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 号― 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5 年修订)》《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主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章程制度中对分红的相关规定。 符合2025 年度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制定2026 年中期分红方案的前提条件。本次现 金分红综合考虑了与分红相关的各种因素,兼顾公司可持续发展与投资者的合理 回报,现金分红的实施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不影响公司偿债能力,公司 不存在过去十二个月内使用过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形,也无未来十二个月 内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本次现金分红方案兼具合法性、合规性及 合理性。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2026 年第四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7 月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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