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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森股份: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导读:艾森股份: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江苏艾森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艾森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7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因公司注册资本及总股本发生变动,且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更好地促进规范运作,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江苏艾森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中的相关条款进行修订,主要修订内容如下:

序号修订前修订后
1.第五条公司注册资本为:8,784.2261万元人民币。第五条公司注册资本为:12,263.7981万元人民币。
2.第十条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第十条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首席执行官、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
3.第十八条公司已发行的股份数为8,784.2261万股,全部为人民币普通股。第十八条公司已发行的股份数为12,263.7981万股,全部为人民币普通股。
4.第一百一十一条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九)选举董事长,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第一百一十一条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九)选举董事长,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首席执行官、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
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
5.第一百四十三条公司设总经理一名,由董事长提名,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设副经理若干名,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第一百四十三条公司设首席执行官、总经理各一名,由董事长提名,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设副经理若干名,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首席执行官、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6.第一百四十七条总经理每届任期三年,总经理连聘可以连任。公司与总经理应签订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第一百四十七条首席执行官、总经理每届任期三年,首席执行官、总经理连聘可以连任。公司与首席执行官、总经理应签订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
7.第一百四十九条总经理列席董事会会议,非董事总经理在董事会上没有表决权。第一百四十九条首席执行官、总经理列席董事会会议,非董事的首席执行官或总经理在董事会上没有表决权。
8.第一百五十一条总经理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提出辞职。有关总经理辞职的具体程序和办法由总经理与公司之间的合同规定。第一百五十一条首席执行官、总经理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提出辞职。有关首席执行官、总经理辞职的具体程序和办法由首席执行官、总经理与公司之间的合同规定。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的其他条款不变。本次修订后的《公司章程》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施行。上述变更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内容为准。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

同时,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其获授权人士代表公司办理注册资本变更和《公司章程》修订相关的工商变更登记、备案等相关手续。

特此公告。

江苏艾森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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