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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普林:关于注销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导读:天津普林:关于注销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 年7 月27 日召 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 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4 年7 月1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 过《关于<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 摘要的议案》《关于<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 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 年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2024 年7 月1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 议案》《关于<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 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核查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 计划对象名单的议案》。

2、2024 年7 月3 日至2024 年7 月13 日,公司通过内部公示栏将2024 年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名单及职位予以公示。在公示的时限内,公司监事 会未收到任何组织或个人提出异议或不良反映,无反馈记录。2024 年7 月17 日, 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 示情况的说明》。

3、2024 年7 月22 日,公司召开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 过《关于<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 摘要的议案》《关于<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 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 年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获得股东 大会批准。

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 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4 年7 月22 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和第六届监 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 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同意以2024 年7 月22 日作为授权日,以8.98 元/份的 行权价格向符合条件的10 名激励对象授予398.92 万份股票期权。监事会对激励 对象是否符合授予条件进行了核实并发表明确意见。

5、2025 年8 月25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 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 件成就的议案》《关于注销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并通过了上述议案。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出 具了《关于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注销部分股票 期权以及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6、2026 年7 月27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注 销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审议并通过了上述议案。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关于天津普林电路 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以及第二个行权期行 权条件成就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二、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情况说明

1、根据《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 的规定,激励对象当期不能行权或不能完全行权部分的股票期权,由公司注销, 不可递延至下一年度。鉴于第一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中,有1 名激 励对象未在第一个行权期内全部行权,公司将注销其已获授尚未行权的0.0244 万份股票期权。

2、公司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考核期间因9 名激励对象 因个人年度绩效考核等级对应行权比例未达100%,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 理办法》《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天 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规定 及公司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将对上述激励对象合计持有的 已获授但不满足行权条件的0.8976 万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

上述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并通过,根据公司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本次注销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 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 责,努力为股东创造价值。

四、董事会薪酬和考核委员会意见

公司本次对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注销,符合《上市公 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 划(草案)》《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 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 益的情况。同意公司本次注销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事项。

五、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截至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

1、天津普林本次注销以及本次行权条件成就相关事宜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 的授权和批准。

2、本次注销以及本次行权条件成就的相关事宜符合《管理办法》《公司章 程》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3、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成就,公司10 名激励对象符 合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

六、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关于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以及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相关事项的法 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六年七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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