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力佳科技:独立董事变动公告
力佳电源科技(湖北)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变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独立董事任命的基本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 号―独立董事》《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力佳电源科技(湖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或“力佳科技”)于2026 年7 月24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提名陈晓艳女士为公司独立 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提名陈晓艳女士为公司独立董事,任职期限自公司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 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本次任命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自股东会决议通 过之日起生效。该人员持有公司股份0 股,占公司股本的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上述人员简历详见附件)
二、独立董事离任的基本情况
本公司陈鹏先生,因独立董事达到最长任职期限,不再担任独立董事。本次离任自 股东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之日起生效。该人员持有公司股份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离任后不再担任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其它职务,不存在未 履行完毕的公开承诺。
三、合规性说明及影响
(一)人员变动的合规性说明
公司新任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
定。
本次独立董事变更中,陈鹏先生将继续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直至公司股东会选举产 生新任独立董事之日。鉴于专门委员会改选尚需待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公司将严格 按照监管规定及内部治理制度,尽快履行相应决策程序,完成各专门委员会的人员调整, 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前述全部调整完成后,公司董事会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和由职工代表担任的 董事,人数合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不会导致审计委员会成员低于法定最 低人数,或者欠缺会计专业人士;董事会或者其专门委员会中独立董事所占的比例符合 相关规则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会导致独立董事中欠缺会计专业人士。
(二)人员变动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人员变动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本次新任独立董事的提名与任 免,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有利于促进公司规范运作。
四、提名委员会的意见
公司于2026 年7 月24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补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 票、反对0 票、弃 权0 票,提名委员会认为本次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已征得被提名人本人同意,提名程 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被提名人不存在相关法律法规禁止任职的情形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处以市 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其任职资格符合担任公 司独立董事的条件与要求。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
五、备查文件
(一) 《力佳电源科技(湖北)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二) 《力佳电源科技(湖北)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力佳电源科技(湖北)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7 月27 日
附件:
陈晓艳女士简历
陈晓艳女士,1975 年6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中国 注册会计师,2021 年5 月至2021 年8 月在新开源弗莱(武汉)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担任 会计;2021 年9 月至2025 年6 月在武汉华莱士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审计经理;2024 年1 月至今在标源国际认证有限公司兼职审核员。
陈晓艳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及 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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