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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路桥:关于归还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的公告

导读:山东路桥:关于归还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的公告

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归还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审议披露情况

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 年7 月28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七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并 在关联银行开立募集资金临时补流专项账户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 不超过人民币60,000 万元可转债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用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不超过12 个月。详见2025 年7 月30 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 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并在关联银行 开立募集资金临时补流专项账户的公告》。

二、本次归还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情况

公司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严格遵守相关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合理的安排与使 用,没有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进度,没有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 金用途,没有使用募集资金直接或者间接进行证券投资、衍生品交易 等高风险投资。

截至2026 年7 月27 日,公司已将上述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 60,000 万元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使用期限未超

过12 个月,并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通知了保荐机构及保荐代

表人。

三、备查文件

银行入账回单。

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7 月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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