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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明珠:第十一届董事会2026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导读:广东明珠:第十一届董事会2026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编号:临2026-041

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2026 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无董事对本次董事会议案投反对或弃权票。

●本次董事会议案全部获得通过。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2026 年第 三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26 年7 月21 日以通讯等方式发出,并于2026 年7 月27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现场会议地址:广州总部会议室,会议时间:上午 9:30)。会议应到会董事7 名,实际到会董事7 名(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董事 2 名,以视频通讯方式出席会议的董事5 名)。会议由董事长黄丙娣女士主持,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记名和书面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为增强投资者信心,有效维护公司股东利益, 进一步完善公司长效激励机制,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 益紧密结合在一起,促进公司长期可持续发展,同意公司使用公司自有资金或自 筹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股份回购,本次回 购的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为不低于人民币 1 亿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5 亿元(含),回购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10 元/股,

回购股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 个月。董 事会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作出回购决策并予以 实施。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回购股份方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 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方案暨回购报告书》(临2026-042)。

特此公告。

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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