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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未名:关于一致行动人到期续签的公告

导读:*ST未名:关于一致行动人到期续签的公告

山东未名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一致行动人到期续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未名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未名医药”或“公司”)于今 日收到了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易联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易联”)与嘉 联一号证券投资基金之私募基金管理人深圳嘉联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嘉联私募”)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之延期补充协议》(以下简称 “延期补充协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延期补充协议》的基本内容

2022 年10 月20 日,深圳易联与深圳嘉联(代表“嘉联一号证券投资基金”) 签署了《授权委托书之补充条款》,约定在《授权委托书》有效期内,嘉联一号 在其(包括其代理人)直接或间接行使和履行作为未名医药的股东、董事(包括 由其委派/提名的董事)的权利和义务时,将根据深圳易联的意见始终保持一致 的意思表示和采取一致行动。《授权委托书之补充条款》签署后,深圳易联与深 圳嘉联构成一致行动关系。

前述深圳易联与深圳嘉联签署《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书之补充条款》 将于近日到期,经双方友好协商,深圳易联与深圳嘉联就《授权委托书》及《授 权委托书之补充条款》有效期事宜达成如下补充约定:

1、将《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书之补充条款》项下的有效期延长至2026 年12 月31 日止。

2、除上述延期事项外,原《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书之补充条款》的 其他条款均不作变更。

3、本补充协议自委托人盖章之日起生效,构成《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 托书之补充条款》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原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延期补充协议》的签署不涉及权益变动情况。公司控股股东仍为深圳 易联,公司实际控制人仍为刘祥先生。深圳易联直接持有公司股份25,204,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3.82%;同时,与深圳嘉联构成一致行动关系,实际 控制公司57,204,000 股股份的表决权,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8.67%。

本次公司股东签署《延期补充协议》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及控股股东发 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活动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引起公司管理层变动,不 会影响上市公司的人员独立、财务独立和资产完整,公司仍具有规范的法人治理 结构。

三、备查文件

1、《授权委托书之延期补充协议》。

特此公告。

山东未名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 年7 月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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