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海联金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的债权人通知公告
海联金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 的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的债权人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海联金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6 年6 月5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于2026 年6 月29 日召开2025 年度 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 性股票的议案》,根据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规 定,公司董事会决定对3 名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24 名激励对象因子公司业绩考核未达标及4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层面业绩考核指 标未达标所对应的第一个限售期计划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共计 468,200 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6 年6 月6 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 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 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9)。
上述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117,401.6745 万股变更 为117,354.8545 万股,注册资本将由人民币117,401.6745 万元变更为 117,354.8545 万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 人,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 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 利的,公司将按照法定程序继续实施本次注销和减少注册资本事宜。债权人如果 提出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 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相关证明文件。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 上述要求,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
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债权人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申报时间:
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 日内,每日9:00-12:00,13:30-17:00;
2、申报地点及申报材料送达地点:青岛市崂山区半岛国际大厦18 楼
联系人:崔振
邮政编码:266200
联系电话:0532-89066166
传真号码:0532-89066196
电子邮箱:cuizhen@hyunion.com.cn
3、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 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
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 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 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 件。
4、其他:
(1)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寄出邮戳日为准;
(2)以传真或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公司相应系统收到文件日为准, 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海联金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7 月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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