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裕兴股份: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裕兴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及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核查意见
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裕兴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及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核查意见
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海证券”“保荐人”)为江苏裕兴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裕兴股份”)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相关规定,对裕兴股份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及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事项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募投项目基本情况和募集资金使用、结余情况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江苏裕兴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431号)同意注册,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86,626,740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8.01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93,880,187.4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11,335,323.04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82,544,864.36元。东海证券作为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已于2024年
月
日将募集资金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后划入公司指定账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截至2024年
月
日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江苏裕兴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4年
月
日新增注册资本实收情况验资报告》(XYZH/2023NJAA3B0168号)。本次募集资金拟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人民币万元
|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投资总额 | 拟使用募集资金 |
| 1 | 高性能聚酯薄膜生产及配套项目 | 131,290.11 | 52,000.00 |
| 2 | 补充流动资金 | 18,000.00 | 16,254.49 |
| 合计 | 149,290.11 | 68,254.49 |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分别与保荐人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钟楼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投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高性能聚酯薄膜生产及配套项目
2、项目实施主体:江苏裕兴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建设内容及进展情况
公司于2023年6月启动高性能聚酯薄膜生产及配套项目建设,该项目拟新建两条聚酯薄膜生产线(单条生产线年产
万吨聚酯薄膜,合计
万吨),与兴隆厂区的聚酯薄膜生产线一起达产后共形成24.3万吨聚酯薄膜产能,同时配套建设两条功能聚酯生产线,新增的功能聚酯产能将全部用于为兴隆厂区新增及现有薄膜产线提供原材料配套。项目建设期为
个月。项目资金来源包括公司自有资金,银行项目贷款及募集资金。
自募集资金到位以来,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积极推进项目相关工作,并结合实际需要,审慎规划募集资金的使用。高性能聚酯薄膜生产及配套项目中两条聚酯薄膜生产线分别于2025年
月、2026年
月投产。截至2026年
月
日,高性能聚酯薄膜生产及配套项目中的功能聚酯生产线尚未开工建设。
、项目历次延期情况自2023年下半年以来,受太阳能光伏工艺技术变化的影响,N型光伏电池带动双面双玻光伏组件市占率快速提升,单玻光伏组件用光伏背板使用量减少,导致光伏用聚酯薄膜需求减少。受此影响,同时叠加聚酯薄膜行业产能规模持续增长、需求未有同步增长,光伏用聚酯薄膜等功能聚酯薄膜产品供需失衡,公司光伏用聚酯薄膜产销同比减少,产能利用率处于低位,功能聚酯薄膜原材料需求量下降。为了保证项目建成后充分利用功能聚酯生产线产能,达到节约成本和原材料稳定供应目标,同时公司针对聚酯薄膜行业竞争日益激烈,光伏用聚酯薄膜
短期内需求不足;中低端聚酯薄膜产品同质化竞争严重,产品销售价格持续下滑;高端产品供给不足,部分功能聚酯薄膜依赖进口的市场情况,围绕转型升级目标调整产品结构,增加应用于电子光学行业领域的聚酯薄膜的产销量,提高电子光学用聚酯薄膜在营业收入中的占比,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和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在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前提下,将高性能聚酯薄膜生产及配套项目中的功能聚酯生产线建设期延长两年,将项目整体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延期至2027年6月;并调整高性能聚酯薄膜生产及配套项目中聚酯薄膜生产线的产品应用领域,将光伏用聚酯薄膜产品调整为电子光学用聚酯薄膜产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发布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及调整部分募投项目产品应用领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84)。
公司围绕产品转型升级目标,重点布局电子光学应用领域,为了保证新产线投产后能够精准匹配下游客户需求,优化资源配置,充分发挥新产线产能,公司结合新产品研发、推广进度,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在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前提下,将高性能聚酯薄膜生产及配套项目中的第二条聚酯薄膜生产线建设期延长一年,将该生产线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延期至2026年
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发布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5-038)。
(三)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整体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募集资金净额 | 68,254.49 |
| 减:累计已使用金额 | 55,168.62 |
| 加: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和现金管理收益扣除手续费等的净额 | 1,034.83 |
| 截至2026年6月30日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金额 | 14,120.70 |
| 其中: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 3,120.70 |
| 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余额 | 11,000.00 |
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募投项目 | 募集资金投资总额 | 截至2026年6月30日累计投入金额 | 投资进度(%) |
| 1.高性能聚酯薄膜生产及配套项目 | 52,000.00 | 38,817.73 | 74.65 |
| 2.补充流动资金 | 16,254.49 | 16,350.89 | 100.59【注】 |
注:补充流动资金累计投入总额超过募集资金承诺投入总额,系使用的募集资金中包含募集资金利息及现金管理收益。
二、本次拟终止高性能聚酯薄膜生产及配套项目中功能聚酯生产线项目的情况说明
中国作为全球最大的聚酯生产和消费国,国内聚酯薄膜行业近十多年来高速发展,产能投资快速扩张,但近两年聚酯薄膜行业受到下游光伏等产业需求下降等因素影响,产能增速明显放缓。据行业协会数据统计:
2025年全年国内聚酯薄膜行业新增设计产能41.6万吨,设计产能增长率为5.3%,较2021年、2022年、2023年、2024年的
23.9%、
19.4%、
24.1%、
15.4%均大幅下降。至2025年末行业设计产能约830万吨,其中有效产能约648万吨。原投产计划延期或暂停建设约23.9万吨,延期率达到36.5%。需求端近几年虽保持一定增长,但需求量规模和增速不及产能,至2025年末,国内需求约为
万吨。行业供需不平衡导致业内竞争日趋激烈,普通膜价格持续下滑,普通类产品毛利全线负值,行业龙头企业主动减产或者降负生产,行业整体开工率处于低位,2025年度行业整体平均开工率约65%。
受下游光伏等行业需求下降因素影响,公司近两年功能聚酯薄膜产销规模下
降,部分中厚型生产线停工未生产,2024年度公司整体开工率约50.72%;叠加2025年
月募投项目中第一条生产线投产后产能爬坡因素影响,2025年度公司整体开工率约31.54%。2026年4月募投项目第二条聚酯薄膜生产线投产后,公司聚酯薄膜产线设计产能约为
万吨,其中兴隆厂区产能约为
万吨。公司加强与细分行业品牌客户的合作关系,加大产品在终端品牌企业的推广力度,电子光学用聚酯薄膜逐步导入一线品牌供应链体系,考虑到相关产品从客户端导入、认证到规模化量产,仍需要一定周期,预计公司整体产能利用率仍处于低位,产能利用尚未饱和。如按照原计划投建功能聚酯生产线,产线投产后功能聚酯产能会产生较大闲置,无法实现当初公司降本增效的投资目的,建设功能聚酯生产线已不具备经济性。为了确保该募投项目的建设成果,保障全体股东利益,公司结合当前市场需求和实际经营情况,经审慎研究,拟终止高性能聚酯薄膜生产及配套项目中的功能聚酯生产线项目(含两条功能聚酯生产线)。
三、剩余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截至2026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余额(含现金管理)14,120.70万元。公司终止建设高性能聚酯薄膜生产及配套项目中的功能聚酯生产线项目后,后续拟使用募集资金3,810.71万元按计划进度支付两条聚酯薄膜生产线尾款,拟使用募集资金6,387.45万元偿还银行项目贷款,剩余募集资金3,922.54万元将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并按照募集资金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进行管理。同时公司将积极挖掘盈利能力强、未来发展前景好的产业化项目,科学、审慎地进行项目可行性分析及论证,待研究决定投资项目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相应的审议披露程序,将剩余募集资金用于实施产业化项目建设,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
公司本次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支付募投项目聚酯薄膜生产线尾款、偿还银行项目贷款及继续存放募集资金专户管理,是根据市场环境、募投项目实施情况和实际经营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变相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将严格遵守有关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加强募集资金使用的内部管理,确保募集资金使用合法、有效。
四、本次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及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审议情况公司于2026年
月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以
票同意、
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及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经公司审慎研究,拟终止建设募投项目中的两条功能聚酯生产线,后续拟使用剩余募集资金3,810.71万元按计划进度支付两条聚酯薄膜生产线剩余尾款,拟使用剩余募集资金6,387.45万元偿还银行项目贷款,剩余募集资金3,922.54万元将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并按照募集资金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进行管理;同时公司将积极挖掘盈利能力强、未来发展前景好的产业化项目,待研究决定投资项目后,将剩余募集资金用于实施产业化项目建设,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本次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及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五、保荐人核查意见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终止部分募投项目事项及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履行程序合法、合规,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本次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及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事项系公司结合项目实际情况、市场环境变化及自身经营发展战略需要而作出的决策,不影响前期保荐意见的合理性。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本次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及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事项无异议。(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裕兴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及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王旭骐李磊
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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