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华菱线缆:董事会关于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以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的说明
湖南华菱线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 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以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 的说明
湖南华菱线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向吴根红、 江源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购买其合计持有的安徽三竹智能科技有限 公司35%股权,并拟向华菱津杉(天津)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为本次交易之目的,公司聘请了北京坤元至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坤元至诚”)出具了以2025 年7 月31 日为评估基准日 的《湖南华菱线缆股份有限公司拟股权收购所涉及的安徽三竹智能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京坤评报字 [2025]0845 号,以下简称《资产评估报告》),并以2025 年12 月 31 日为基准日进行加期评估,出具了《湖南华菱线缆股份有限公司 拟股权收购所涉及的安徽三竹智能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 资产评估报告》(京坤评报字[2026]0785 号,以下简称《加期资产 评估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 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董事会就本次交易评估机 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相关性及评估 定价公允性的说明如下:
一、关于评估机构独立性的说明
公司为本次交易聘请的评估机构坤元至诚为符合《证券法》要求 的专业资产评估机构,选聘程序合法、合规;评估机构及其经办评估 师与公司、交易对方、标的公司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 关系,亦不存在除正常的业务关系之外的现实的和预期的利益或冲突, 评估机构具有独立性。
二、关于评估假设前提合理性的说明
评估机构坤元至诚为本次交易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加期资 产评估报告》的评估假设的前提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 定,遵循了市场通用的惯例或准则,符合评估对象的实际情况,不存 在与评估假设前提相悖的事实,评估假设前提合理。
三、关于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相关性的说明
本次加期评估目的是确定拟购买资产截至加期评估基准日的市 场价值,为本次交易定价提供参考。坤元至诚以持续使用和公开市场 为前提,结合委托评估对象的实际情况,综合考虑各种影响因素,采 用收益法和资产基础法对标的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进行评估,并最 终确定以收益法的评估值作为标的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的评估结 果。坤元至诚实际评估的资产范围与委托评估的资产范围一致;坤元 至诚在评估过程中实施了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评估程序,坚持独立、 客观和公正的原则,运用了合规且符合资产实际情况的评估方法,选 用的参照数据、资料可靠;资产评估价值公允、准确,评估方法与评 估目的相关性一致。
四、关于本次评估定价公允性的说明
本次交易聘请的评估机构符合独立性要求,具备相应的业务资格 和胜任能力,评估方法选取理由充分,具体工作中按照《中华人民共 和国资产评估法》《资产评估基本准则》等法律法规要求执行了相关 核查程序,取得了相应的证据资料,标的资产评估价值公允、准确。 本次交易的交易价格以符合《证券法》规定的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评 估结果为基础确定,本次交易的评估定价公允、合理。
综上,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交易聘请的评估机构符合独立性要 求;本次交易所涉及的评估假设合理,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相关性一 致;本次交易的评估定价公允、合理。
特此说明。
湖南华菱线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7 月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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