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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维光电:关于调整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公告

导读:路维光电:关于调整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公告

转债代码:118056

转债简称:路维转债

深圳市路维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投项目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深圳市路维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7月27日召开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股票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对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

公司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对该事项 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6年5月14日签发的《关于同意深圳市路 维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6〕 1159号),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数量为12,020,153股,发行价格为 83.36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01,999,954.08元,扣除与募集资金相 关的发行费用总计人民币10,297,748.42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991,702,205.66元,上述资金已于2026年7月3日全部到位。天职国际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天职业字 [2026]32679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和管理,并已与保 荐机构及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投项目调整情况

根据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证券募集说明书(注册稿)》及 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募投项目名称 计划投资总

额 拟使用募集资金

1 厦门路维光电高世代高精度掩膜版生产基 地项目(一期) 130,089.17 107,000.00

2 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借款 31,000.00 31,000.00

合计 161,089.17 138,000.0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 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 况,公司于2026年6月1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调整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规模的议案》,该次发行的 募集资金规模调减后,募集资金总额为不超过人民币100,200.00万元(含本 数),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募投项目名称 计划投资总额 拟使用募集资金

1 厦门路维光电高世代高精度掩膜版生产基 地项目(一期) 130,089.17 77,200.00

2 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借款 31,000.00 23,000.00

合计 161,089.17 100,200.00

鉴于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公司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原计划 投入募投项目金额,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并结合各募投项目的情况,拟对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金额作如下调整:

单位:万元

序号 募投项目名称 计划投资总额 拟使用募集资金

1 厦门路维光电高世代高精度掩膜版生产基 地项目(一期) 130,089.17 77,200.00

2 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借款 31,000.00 21,970.22

合计 161,089.17 99,170.22

三、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募投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的调整是基于募集资金净额低于 原计划投入募投项目中募集资金金额的实际情况,并为保证募投项目的顺利实 施和募集资金的高效使用所做出的决策。本次调整不会对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 造成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本次调整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

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 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等相关规定,有利于优化公司资源配置,符合公 司未来发展战略和股东的利益。

四、相关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7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调整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同 意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对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该事项无需提 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调整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投项目拟投 入募集资金金额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程序;本次事项 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 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等相关规定,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 变募投项目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调整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 资金金额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路维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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